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劳动和社会
保障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单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意见》,已经部党组讨论通过。请部属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此意见,进一步确定抓源头工作的具体项目和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
二00一年一月三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部实际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阶段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部署,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标本兼治,从规范、约束行政权力运作和加强管理入手,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的有效对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执纪,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实抓好,在党的十六大召开以前切实取得新的成效。
(二)阶段目标
--按照中央纪委抓源头治理腐败的总体要求,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找准本部门的源头问题,作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规划。
--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审批权力的运作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及人、财、物管理三个方面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和治理,从根本上减少和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巩固阶段性工作成果,把抓源头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当前我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重点是:
(一)行政审批。
1、工作重点;
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的制约和监督机制,防止出现权力使用不当或出现以权谋私现象。
2、预防和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