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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育手术常规

  (三)一周内不做过重的体力劳动。
  (四)两周内禁止性交和盆浴。保持外阴清洁。
  九、随诊
  对放置宫内节育器者应定期随诊,确保健康,提高节育效果。
  (一)随诊时间 一般在术后1—3月及6月—1年各随访一次,以后每1-2年随访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复查。
  (二)随诊内容
  1.询问自觉症状。
  2.妇科检查。
  3.必要时×线透视。
  4.做好随诊记录。
  5.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给予处理。
  (三)放置年限 如无特殊反应,金属环可放置20年左右,塑料节育器可以放5年左右。其他类型宫内节育器可根据各地临床研究和观察决定。
  十、取或换宫内节育器
  (一)凡放置期限已到或放置后有不规则阴道出血超过两周、炎症等经治疗无效,以及要求生育或改换其他节育方法者可取出。
  (二)取出时间以月经后7天内为宜。
  (三)取之前,应确定节育器是否在宫腔内(如进行×线透视、超声波检查或见到尾丝)。
  (四)取出术前准备与放置术前准备相同。轻轻地用探针在宫腔内探查宫内节育器的位置,用取出器勾住宫内节育器的下缘后轻轻拉出,如遇困难,酌情扩大宫口,切勿强拉,以免损伤宫壁。必要时将带出之子宫内膜送病理检查。有尾丝之宫内节育器,不需进宫腔,拉住尾丝即可取出。如尾丝拉断,可按上述方法,钩取或钳出。
  (五)术后两周内禁止性交及盆浴。
  (六)换宫内节育器 取出宫内节育器后,可立即另换新宫内节育器,或于取出后来过一次月经后再放(在尚未放入新宫内节育器前,应指导采用其他避孕方法)。
  (七)绝经后一年内应及时取出宫内节育器。
  十一、对失败者及异位的处理
  (一)脱出 发现宫内节育器脱落时,应检查脱落原因。如要求再放,可在下次月经后放置,并根据情况考虑改换宫内节育器型号。
  (二)妊娠 如发生带器妊娠应进行人工流产。
  (三)节育器异位 发现异位宜及时取出。

宫内节育器放置、随诊记录表




姓名              门诊号
年龄    职业        单位        住址
既往史:
婚育史:结婚  岁  妊次   产次   现有子女:男 女
    末次妊娠终止日期:        终止方式:
月经情况:周期   经量   痛经   末次月经
妇科检查:外阴     阴道     宫颈
     宫体      附件
手术日期:   年 月 日
放置时期:经后  天,人流后,正常产后  月
     哺乳期  月  停哺乳  月
     剖宫产后  月
手术情况:体温:   宫腔深度:   宫颈管长度:
     宫颈:未扩张  扩张自   号至  号
     宫内节育器类型:金属  塑料  其他
     宫内节育器型号:
     尾丝:有  无
      术中情况:顺利 不顺利 出血量:  毫升
                  腹 痛:有  无
                     手术者
    取出日期:   年  月  日 取出原因
    取出宫内节育器情况:

  备注:               手术者


随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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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症状 | 月经情况 | 检查 | 处理 |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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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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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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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卵管结扎术常规

  一、适应症
  (一)已婚妇女,为实行计划生育,经夫妇双方同意,要求作结扎手术而无禁忌症者。
  (二)因某种疾病如心脏病、肾脏病、严重遗传病等不宜再妊娠者。
  二、禁忌症
  (一)有感染情况,如腹部皮肤感染、产时产后感染、盆腔炎等。
  (二)全身情况虚弱,不能经受手术者,如产后出血、休克,心力衰竭和其他疾患的急性阶段。
  (三)24小时内测量体温二次在37.5℃以上者,暂缓作。
  (四)神经官能症较严重者暂缓作。
  三、手术时间的选择
  (一)以月经后3—8天为宜,应尽量避免在月经前或月经期进行。
  (二)分娩24小时后,中期引产24小时后,人流后。
  (三)自然流产转一次正常月经后。
  (四)哺乳期闭经排除早孕后。
  (五)取出节育器后。
  妊娠或带器者要求结扎,一定要先终止妊娠或先取出节育器,然后进行结扎输卵管。
  四、术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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