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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济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鉴于今年财政、银行、企业的收支、利润留成计划已经确定,为了不引起各方面收支的变动,今年下半年银行各项贷款的计息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不作变动。从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起,取消银行定额内低息贷款,具体规定人民银行将另行通知。

附件:      国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情况统计表

            (一九八三年六月三十日)

  报送单位:________省市区分行           单位:万元

──────┬─┬───┬──┬──┬───┬─────────────
      │ │一九八│一九│一九│一九八│
\  项目 │企│二年末│八三│八三│三年六│其中:
 \    │业│自有流│年一│年一│月末自├─┬─┬──┬──┬─┬─
  \   │户│动资金│至六│至六│有流动│财│特│公私│企业│ │
系统 \  │数│实有额│月增│月减│资金实│政│准│合营│自补│ │
名称  \ │ │   │加额│少额│有额 │拨│储│股金│流动│ │
     \│ │   │  │  │   │款│备│  │金 │ │
──────┼─┴───┴──┴──┴───┴─┴─┴──┴──┴─┴─
  总计  │
一、工业生产│
企业合计  │
1.地方工业│
   冶金  │
   机械  │
   电力  │
   煤炭  │       四、商业、粮 
   石油  │       食、外贸企业 
      │         合计   
   化学  │  化学   1.地方企业  地方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
      │               中央企业  国营和集体合营
   医药  │  医药     商业          企业
   建材  │  建材     供销社   六、农牧企业 2.中央企业
      │                合计
   森林  │  森林     粮食   1.地方企业 文教卫生企业
   纺织  │  纺织     外贸    农垦企业  中国租赁公司
   轻工  │  轻工     医药    农机供销  中国国际信托
      │                      投资公司
   电子  │  电子    新华书店   农牧企业
   ·  │   ·     丝绸公司  
   ·  │   ·      ·   
   ·  │   ·      ·    2.中央企业
2.中央工业│4.中央供销    ·     农垦企业
(按部填报)│  企业   2.中央企业  农机供销
      │(按部填报)   商业    农牧企业
二、物资供销│三、交通邮电   供销社  
企业合计  │ 企业合计         
1.地方物资│1.地方企业   粮食   
企业    │              
2.中央物资│ 交通企业    外贸   七、其他企业
企业    │                合计
3.地方供销│ 邮电企业    医药   1.地方企业
企业    │              
  冶金  │2.中央企业    ·    城市公用企业
  机械  │ 铁道企业     ·     文化企业
  电力  │ 交通企业     ·     教育企业
  煤炭  │ 邮电企业  五、建筑工程  卫生企业
      │         企业
  石油  │ 民航企业   合  计   劳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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