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部关于逐步改善职工生活和劳动条件的补充通知
((80)粮层字第23号 1980年8月4日)
关于做好劳保福利工作,调动和保护广大基层职工大干“四化”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的问题,我部于一九八0年二月二十九日发了(80)粮层字第7号《关于逐步改善职工生活和劳动条件的通知》,现在,为了便于各地更好地贯彻执行通知精神,提出几点补充意见(见附件),请结合当地情况,拟定具体办法,并征得当地财政、劳动部门同意后贯彻执行。
附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和
职工劳保福利工作的几点补充意见
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和职工劳保福利工作,现对(80)粮层字第7号《关于逐步改善职工生活和劳动条件的通知》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加强领导,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和规章制度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关心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各级粮食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真正列入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切实地把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抓紧、抓好。
1.各企业单位要迅速建立安全组织,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责任心强、有经验的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使之有职有权有责。要在安全月大检查的基础上,从领导到班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恢复行之有效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到班组和个人。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竞赛评比活动,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对发生的事故,特别是伤亡事故,要如实尽速上报,处理事故要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查不清原因不放过,不吸取教训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对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事故、要区别情节,严肃处理。
2.采取切实措施,逐步改善劳动条件。要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活动,尽量采用先进的技术设施,积极解决粉尘危害和笨重的手工操作问题。要抓紧对危险厂房和陈旧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消除事故隐患。对容易引起爆炸、火灾和其他事故的设备,要尽快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今后新建、扩建基层网点都要安装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物质的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机械造形、定型时也要考虑安全问题。改善劳动条件所需要的资金各地应根据国务院国发〔1979〕100号《国务院批转国家劳动总局、卫生部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报告》中的规定,在固定资产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按百分之十至二十的比例提取。
二、搞好职工防护工作,保护职工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