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部关于在贯彻执行
煤炭总承包方案中切实搞好安全工作的通知
(1985年1月5日 (85)煤安字第1号)
一九八四年全国国营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较去年有所好转,特别是统配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3.98,比去年下降了14.41%,是近年来最好的一年。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煤矿安全状况还未实现根本好转,绝不能有任何松劲情绪。最近国务院已批准我部关于全国统配煤矿实行投入产出包干的方案,要实现这一方案,安全工作是关键。为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工作奋斗目标
第一,随着煤炭总承包方案的实行,一九八五年全国统配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要达到3.6以下,今后逐年至少以10%递减率下降,到一九九0年降到2以下;全国地方国营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达到7.5以下,今后逐年至少以15%递减率下降,到一九九0年降到3.4以下;基本建设矿井万米死亡率达到3以下,今后逐年至少以15%递减率下降,到一九九0年降到1.3以下。
第二,控制住瓦斯、煤尘、顶板、透水、火灾等重大恶性事故。
第三、消灭干打眼,逐步实现综合防尘,使尘肺发病率逐年下降。
二、具体措施和要求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全面落实部制定的十一条安全生产措施。部要求:
第一、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领导干部、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各工种工人都要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在改革的新形势下,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各业务部门要把业务保安工作真正开展起来,重点是搞好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各重要工种必须定岗位、持证操作。
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同经济分配制度紧密挂钩,实现责、权、利统一。
第二,毫不放松地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首先要抓好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坚持生产建设必须安全为原则,摆正安全与生产建设、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在承包中要做到四不准:不准削减必要的安全费用;不准忽视工程质量和设备维修质量;不准拖延处理重大不安全隐患;不准不顾规程、条例规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抓好安全知识教育。各矿要完善安全教育室,采用电影、录像、幻灯、挂图等手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