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
(2000年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加拿大输华马铃薯种薯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中加双方于2000年3月16日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关于加拿大马铃薯种薯输华植物卫生条件的议定书》,该议定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加拿大输华马铃薯种薯必须符合该议定书的要求。
有关加拿大马铃薯种薯输华的具体检疫要求和相关信息,请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直接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咨询(http://www.ci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