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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中国船级社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七)开展水上安全、环境保护检验技术的科学研究;制订颁布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及相关工业产品的入级检验、鉴证检验等规范、规则和标准;受政府主管机关委托,承担有关法定检验技术规范、规则和标准的编制。
  (八)提供保障安全生产和防止环境污染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九)代表中国验船机构参加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等有关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在政府主管机关组织下,参加国际海事组织(IMO)有关会议和技术活动。
  (十)承担验船人员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中国船级社检验计费规定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参与法定检验计费标准的编制工作。
  (十二)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内外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等工作。
  (十三)承办交通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交通部船舶检验局)与中国船级社在局社合一体制时所属的国内、外船舶检验机构,在实行局社分开后,均作为中国船级社所属的机构,名称都相应改冠以“中国船级社”,如“中国船级社XX分社”或“中国船级社XX办事处”等(见附件一),不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XX船舶检验局”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XX检验处”等的名称。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目前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中国船级社)所属的机构可以暂时继续使用原名称,待新的名称正式启用后(届时另行通知),一律不再使用原名称。
  (二)中国船级社总部内设机构16个:总裁事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企划与质量管理部、审计部、国际合作部、市场部、发展研究部(法律事务部)、规范与技术管理部、入级船舶部、国内船舶部、海洋工程部、工业产品部、船舶安全管理认证部、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室,另设中国船级社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中国船级社信息开发咨询中心两个总部直属机构,以上机构均为正处级。
  四、人员编制
  中国船级社事业编制共1760名,其中中国船级社总部人员编制190名,其他所属国内机构人员编制1570名。中国船级社局级领导职数7名(总裁1名、党委书记1名、副总裁3名、总工程师1名、党委副书记兼记委书记1名),中层领导职数40名。

附件:一、中国船级社所属国内机构名称序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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