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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及其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在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各种教育、科技、人才计划规划等,如211工程、国家重点实验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人才基金等,我国高校教师队伍的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教师队伍的结构需要不断优化;
  --部分从事基础课或专业课教学任务的教师,科研能力不强;部分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教学重视不够;教学和科研相互促进的环境尚未建立,难以适应培养素质创新人才的需要;
  --缺乏支持骨干教师队伍的专项计划,教学科研型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急待加强;
  --教师的工作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我国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必须着眼于21世纪教育、科技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把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培养和造就大批优秀学科带头人和骨干力量作为主要任务。为此,要深化改革,加强投入,通过集中支持一批优秀的骨干教师,大力提高我国高等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造就一批拔尖人才,带动我国高等教育和科技事业的不断发展。
  3、培养和稳定骨干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增强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是目前我国高等学校面临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这是关系到我国教育、科技事业兴衰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成败的大事。本计划的实施必将为推动上述问题的解决,起到巨大的作用。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
  培养、稳定、提高。促进形成学术团队和梯队;促进教学科研基地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形成新兴学科生长点和新兴学科带头人的脱颖而出;促进高校科技创新水平的提高和创新人才培养。
  2、指导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项目为牵引,突出重点领域或战略方向,加强重点学科与新兴科学。
  择优支持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紧密结合的农业、能源、信息、材料、资源环境、人口健康、空间、先进制造、交通、水利等重点研究领域的重大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大力提高高等学校解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的能力。
  加强对重点学科、新兴学科的布局及其学科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支持从事生命科学、信息科学、能源科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空间科学、交叉科学等重点学科方面的骨干教师,培养和造就一批新兴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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