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跨世纪中青年领导干部的培训轮训力度,适度扩大党校办学规模
(五)按照中央关于干部教育的规划和有关规定,现职的省部、地厅、县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每5年必须到党校轮训一次;县级以上(含县级)中青年党政后备干部,在被提升或提名选举到上一级领导岗位之前,必须经过相应的党校培训。但是,由于认识上、制度上的种种原因,不少地方和部门实际上并没有严格执行,加上党校办学条件的客观限制,致使上述范围的相当一部分干部没有能够按规定进党校学习。这个问题,一定要下决心切实加以解决。各级党委必须按照中央规定,加大领导干部培训轮训力度,适度扩大党校办学规模,并作出相应的规划。
(六)中央党校要进一步落实好现职省部级领导干部和地厅级主要领导干部的轮训任务。省级党校要进一步落实好地厅级副职和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轮训任务。地、县级党校要进一步落实好县处级副职、乡(镇)科级和基层党员干部的轮训任务。
与此同时,中央党校和省级党校还要把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培训作为工作重点,更好地贯彻执行“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方针,配备较强的教学力量,下大力气抓紧抓好。
(七)鉴于县(市)一级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处于直接面向城乡基层的重要地位,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真正贯彻落实到基层的一个关键环节,有必要把全国县(市)委书记纳入中央党校的培训轮训范围,以保证他们能够受到更高质量的教育。中央党校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期间,基本上做到对全国县(市)委书记培训轮训一遍。
(八)造就一支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学风,具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善于运用邓小平理论研究新情况、回答新问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是关系到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党在意识形态领域领导地位的重大问题。中央党校和省级党校要把培训理论骨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更好地承担起来,相应地适度扩大规范,加强培训力度。
(九)为适应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中央党校应当同西部地区党校合作,加强西部地区各级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的培训工作,并继续办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东部地区省市党校也要通过帮助培训师资和派遣教师支教等方式,加强同西部地区党校的合作。
此外,党校还要同有关部门配合,进一步落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文化系统、统一战线等方面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的培训轮训任务。
(十)中央近几年在中央党校举办了一系列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参加的、以关系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为主题的研究班,效果很好,对全党学习产生了重大示范和推动作用。今后每年都要在中央党校举办一次这样高层次的专题研究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