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中心内部应建立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实行企业化的分配制度,通过激励制度和各项优惠条件,吸引高层次人才到创业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创业中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对创业中心现有人员要进行轮岗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
各创业中心要坚持服务为主的方针,处理好创业中心作为社会公益型科技服务机构以及创造经济效益的关系。各创业中心应将做好企业服务、创造社会效益作为业务工作的基础,将培养科技企业和企业家作为根本目标。同时,创业中心也可适当开辟渠道,通过向进驻企业提供增值服务、风险投资等形式,在企业获得发展的过程中,创造创业中心的经济效益。
(四)加快创业中心的多样化发展
在创业中心多样化发展中,当前重点应发展专业技术孵化器、大学孵化器、大中型企业办的企业孵化器以及留学人员创业园,这些类型的创业中心是技术创新能力强、有突出特色的孵化机构,是创业中心未来的发展方向,各地政府、科委、高新区和大学应予以高度重视。有条件的创业中心应与大学、企业、科研机构合作,组建专业技术特色更强的企业孵化器,重点建设一批软件、生物工程和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的专业技术孵化器,综合孵化器中要加强专业技术服务,在高新技术产业的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大学创建大学孵化器,形成开放、宽松的创业环境,鼓励、吸引大学的教师和学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办企业孵化器,使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和发展起来的民营科技企业成为创业服务工作重要的参与力量。要加快留学人员为国服务,创业报国。培育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带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加快专业技术孵化器、大学孵化器、企业办的企业孵化器以及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发展,并积极争取国家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尽快形成一支高水平的科技创业群体。
(五)加强培训和理论研究,提高管理队伍水平
各地方应加强创业中心管理队伍建设,选拔年富力强、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创业中心管理队伍。创业中心的重要领导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管理能力。各省(自治区)、市科委应重视对创业中心管理队伍的培训,定期组织对创业中心负责人的培训,提高创业中心人员的整体素质及业务水平,3年之内使创业中心管理人员90%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0%以上的人员熟悉掌握计算机和一门外语,接受过企业孵化器管理的专业培训。科技部将编制《创业中心手册》,指导创业中心的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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