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育高质量的高新技术企业家
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是人才,特别是高素质的企业家人才极为匮乏。创业中心在孵化企业的同时,应更注重企业家的培养,这是创业服务工作的中心任务。还要围绕培养企业家的需要,不断提供企业管理、市场开拓、金融服务、国际贸易等业务和技能培训;创业中心还要特别突出创新文化的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创业文化氛围,既要鼓励成功,又能宽容失败,从而培育一支具有超前意识和创业精神,掌握现代技术和国际先进管理经验的复合型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孵化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高增长潜质、管理现代化和出口创汇的明星企业,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参与国际竞争打下坚实基础。
三、新时期创业中心发展的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未来一个时期是创业中心实现全面、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将用3至5年的时间使我国的创业中心在规模上至少翻一番,使至少1/3的创业中心在质量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面提升高新区的技术创新能力,初步形成若干有代表性的地区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体系。在2005年以前,全国创业中心数量将超过200家。孵化场地总面积16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70%以上完成信息网络建设。孵化基金总额10亿元以上,形成专业化管理队伍;当年在孵企业10000家以上,毕业企业累计5000家以上。聚集一批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孵化一批能够在国际竞争中取胜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复合型高素质的高新技术企业家。
创业中心“十五”期间发展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精神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支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大力兴办多种类型的科技创业孵化机构,落实创业中心扶持政策,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与发展资金,按国际一流企业孵化器和科学园区的标准提高管理水平,优化孵化服务功能,加强信息化建设,发展创业投资;加速创业中心的专业化、网络化、国际化和市场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创业中心为核心部分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体系,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四、加快创业中心建设与发展的措施
(一)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创业中心发展的环境
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技术创新大会及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工作重点放在创造一个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成长环境方面,以更大的决心,更强有力的措施,鼓励科技创业、支持创业中心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有关部门、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落实各类创业中心返还政策。创业中心是高新区评价的重要指标,创业中心孵化基地的建设应享受科研开发用房建设的同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