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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部关于加快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创业中心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办好创业中心是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一项长期性的重要战略措施。
  在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一定要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是在涉及国家综合国力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高科技领域,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集中财力、物力和智力,重点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二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优胜劣汰,滚动发展,形成一批有强大实力和生产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高风险、高回报、高增长的特点;技术和产品生命周期日益缩短,更新换代日益加快;在技术开发、产业发展等方面人才、智力的决定性作用日益突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在经济体制转轨和增长方式转型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就一定要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和成长创造必要的、局部优化的环境。创业和发展创业服务中心,对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对于区域和国家的经济发展有着战略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二)构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体系
  建立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体系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十五”期间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重要任务。创业中心作为创业服务体系的核心部分,必须得到更好的支持,以加快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的科教体系出现了与产业体系严重脱节的现象,新的技术、发明和新的工艺不能很快地直接运用到生产中,人才的培养不能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经过二十多年的科教体制改革,这种局面有一定改变,但是,仍远远不能适应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要求。必须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支持,集成孵化培育企业的方式和资源,建立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体系,形成一个优化的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支撑服务体系。
  创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将把孵化服务机构、创业资本市场和信息网络等有机地组成一个较完善的体系,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促进官、产、学、研、资、介、贸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的结合,促进人才、技术、资金、信息及其他资源的合理流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技术创新活动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推动技术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三)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十几年来,我国创业中心事业的发展,突破了旧体制对科技创业和技术创新的束缚,有效地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结合。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为推动创业中心等从事科技服务的机构进行全面改革,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符合科技服务事业发展规律的非营利型公共服务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创业中心必须顺应改革的要求,进行全面、深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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