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0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0年2月13日 教财厅〔2000〕1号)
现将《2000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0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
2000年是深入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一年。教育系统审计工作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认真贯彻第三次全教会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财〔1999〕25号)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充分认识教育审计在深化教育改革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教育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大教育审计监督的力度,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和审计工作质量,切实做好2000年的教育审计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审计制度
在新的一年里,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贯彻《
审计法》、《
会计法》,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财〔1999〕25号文件。要站在落实全教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发挥教育审计在深化教育改革中的作用,增强教育审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机构改革中稳定和加强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审计制度,抓紧制定和修订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审计力度
根据教财〔1999〕25号文件所提出的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教育审计工作的特点和重点,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重点抓好以下几项任务:
1.继续做好对教育投入的审计监督。通过审计促使各地区、各单位依法落实各项教育经费,确保教育投入及时足额到位。
2.认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各级教育审计机构要配合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认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有关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3.大力开展效益审计,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认真搞好基建(修缮)工程审计、校办产业经济效益审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情况的审计等,促进各地区、各单位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减少和杜绝损失浪费。特别要加强对基建工程的审计,通过审计,促进教育部门和单位加强基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