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
互调工作,积极解决工人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1981年11月14日 (81)劳总劳字102号)
去年一月,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公安部、
国家劳动总局发出《关于逐步解决职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十一月召开了全国夫妻两地分居工人商调会以后,各地区、各部门对这项工作大都比较重视,把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列为劳动力调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许多地区和中央部门专门召开了会议,研究和部署了互调工作,并已经收到了显著效果。仅据十八个省、市、自治区的统计,通过工作调动的办法,已使十五万六千多名工人夫妻得到团聚。但据了解,去年全国夫妻两地分居工人商调会互换的名单,落实比较迟缓,进展也不平衡,主要是有组织地进行互调的渠道还不畅通。为了进一步开展互调工作,积极地帮助工人逐步解决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问题,特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既可以解除工人的后顾之忧,调动他们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又可以减少职工探亲人数,提高出勤率;还可以节约探亲路费和探亲期间的工资,并且有利于缓和交通紧张的状况。因此,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是关心群众生活,有利于安定团结,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各级劳动部门要把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的问题作为为党办好事,加速“四化”建设的一件重要工作来抓,并且要一抓到底,有布置、有检查、认真解决互调中出现的问题,积极设法帮助工人“搭鹊桥”,使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工人得到团聚。
二、要增强信心,努力克服困难,不怕麻烦地开展互调工作。当前正处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企业人员普遍多余,许多单位愿意调出,不愿意调入工人,这给解决工人夫妻分居问题确实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据有些地区和部门的实践证明,只要各级劳动部门不怕麻烦,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多种措施,是能够取得成效的。如辽宁省接收全国商调会上互换名单四百八十四人,仅八个地市统计,到七月末已落实一百六十二人。各地安排调入工人的办法有:由原支援企业接收安置;调给新建、扩建等需人单位和由于调出、自然减员等原因而缺员的单位;清理来自农村的计划外用工,安置爱人在农村的分居工人;按技术专长商调有关单位归口安置,或由夫妻两地分居的工人所在单位或系统安排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