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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的通知

  在本例中,虽然一审已经判决,但A公司不服,因此不能认为诉讼事件已结束。一审判决结果表明,A公司因诉讼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该现时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并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根据本准则的规定,A公司应在一审判决日确认一项负债。
  20X1年12月10日,A公司应作如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诉讼费 10000
  营业外支出--罚息支出 30000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40000
  A公司反诉B公司能否胜诉,只有等判决后才能确定。如果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当时的情况,A公司有充分的理由说明很可能胜诉,那么,根据本准则的规定,A公司应在20X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附注中作如下披露:
  “预计负债和或有资产
  本公司欠B公司货款100万元,因本公司认为B公司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双方原来约定条款的要求,故到期未付。为此,B公司向XXX法院起诉本公司。20X1年12月10日,XXX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应向B公司全额支付所欠货款,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支付货款延付期间的利息3万元,以及诉讼费1万元,三项合计104万元。本公司不服,反诉B公司,要求B公司赔偿损失20万元。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如果A公司缺乏充分的理由说明其很可能胜诉,则不应对相关的或有资产作出披露。
  B公司:
  一审判决A公司败诉,为此,B公司获得了收取罚息和诉讼费的权利。从谨慎的原则出发,除非A公司服从判决结果,不再提起诉讼或反诉,否则不应确认一项资产,只能作相关披露。事实是,A公司不服判决结果并提起反诉,因此,对胜诉可能获得的资产4万元,B公司只能在20X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附注中作出披露。对于A公司提起反诉是否导致B公司承担现时义务,B公司应作仔细判断。如果认为A公司很可能胜诉,由此造成B公司发生的损失也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则B公司应确认一项相关负债。否则,只须作出相关披露即可。假定B公司判断A公司可能胜诉,则应作如下披露:
  “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
  A公司欠本公司货款100万元,因认为本公司所提供的货款不符合双方原来约定条款的要求,故到期未还。为此,本公司向XXX法院起诉A公司。20X1年12月10日,XXX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胜诉,要求A公司全额偿还本公司货款100万元,同时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支付货款延付期间的利息3万元,以及诉讼费1万元。A公司不服,反诉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赔偿损失20万元。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例5〕A公司为一家中型塑料加工企业,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未经净化就排出厂外,对周围村镇居民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损害。为此,20X2年8月12日,A公司周围村镇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4000万元。直到20X2年12月31日,该诉讼案尚未判决。
  在本例中,A公司周围村镇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受到损害,是由于A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没有注意污染整治所致。因此,在20X2年12月31日可以推断,以往的排污行为使A公司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A公司(因为很可能败诉)。由于此案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比如,居民的身体受到损害程度如何确定等),且正在调查审理中,因此还不能可靠地估计赔偿损失金额。根据本准则的规定,A公司应在20X2年12月31的资产负债表附注中披露一项或有负债,具体如下:
  “或有负债:
  本公司因生产经营过程中没有注意污水净化,致使周围村镇居民集体向XXX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赔偿400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例6〕A公司是一家管理软件开发商,所开发产品正处在试销阶段。据预测,产品的市场前景很好。B公司是一家财务软件开发商,从市场上购得A公司试销的产品。经分析测试,B公司认为A公司产品中的主要技术部分含有其研究并申请成功的专利技术,但此前,A公司并未征得其同意。为此,20X2年10月5日,B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A公司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A公司立即停止产品的试销并向B公司一次性支付使用费1000万元。A公司认为其开发的新产品并未侵犯B公司的专利权,并于20X2年11月2日向法院反诉B公司侵犯了其名誉权,要求B公司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1200万元。直到20X2年12月31日,两起诉讼均未判决,尚在审理当中。
  A公司:
  在本例中,A公司是否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要看其产品是否确实侵犯了B公司的专利权。
  (1)20X2年12月31日,如果根据有关分析、测试情况及法律顾问的意见,认为新产品并没有侵犯B公司的专利权,则说明A公司很可能胜诉。同时,也说明A公司反诉B公司一案很可能胜诉。根据本准则的规定,A公司应作如下披露:
  “或有资产:
  20X2年10月5日,B公司状告本公司生产并销售的新产品(XX软件)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赔偿1000万元。但是,本公司认为,所生产并销售的XX软件并没有侵犯B公司的专利权。为此,本公司已依法向XXX法院提起诉讼,反诉B公司侵犯本公司的名誉权,在社会上造成不好的影响,要求B公司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1200万元。截止20X2年12月31日,两起诉讼尚处在审理当中。”
  (2)20X2年12月31日,如果根据有关分析、测试情况及法律顾问的意见,认为新产品很可能侵犯了B公司的专利权,则说明A公司因开发生产并销售新产品而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假定A公司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51%,胜诉的可能性为49%;如败诉,估计要赔偿950万元(含对方支付的诉讼费10万元)。根据本准则的规定,A公司应确认一项负债,并在报表附注中作相应的披露。但考虑到作充分披露预期会使A公司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A公司在作相关披露时,可以只说明诉讼形成的原因。
  借:管理费用--诉讼费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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