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确规定紧急重大情况上报的时限。凡发生在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各单位在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在事发后及时(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6小时)将情况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值班室,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的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事情处理完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将情况立即报告主持工作的局领导,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要确保在接到报告后按上级要求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各单位都不得有漏报、迟报和瞒报现象。
五、药品监管系统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事前防范与事后处理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做好事前防范工作。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一定要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决不允许使问题由小变大、由少积多,酿成重大事件。
六、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加强对值班工作和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提上领导的日程。办公室要分工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有一定综合协调能力的人员担任值班工作,要加强对值班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确保值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值班和紧急事件报告
电话:(010)68316825、68313344-1503
传真:68316825
附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制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0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巩固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及时地处理好紧急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遵照《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切实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7号)要求,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制度。
一、紧急重大情况报告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