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时冻结全国行政区划变更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时冻结全国行政区划变更的通知
(国办发〔2000〕26号 二000年三月十六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决定,我国将于2000年11月1日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普查前必须对行政区划进行普查区域的划分和地址编码。为保证普查区域的划分和地址编码相对稳定,以利于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从2000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全国行政区划变动和更改地名工作暂时冻结。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