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交通部公路司关于加强2000年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的通知

  派出和引进联合收割机作业的双方,要加强协作,共同做好跨区机收的服务工作。派机方农机管理部门,在跨区作业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对联合收割机进行检修、检验,对机手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跨区机收作业队要根据机车数量配备相应数量的服务车辆、通讯工具和技术人员。引机方农机管理部门要设立接待服务站,负责到达本辖区联合收割机的接待和服务工作,合理调度机车,安排作业任务,提高机车利用率。双方农机管理部门要协商做好农机维修、零配件和油料供应以及后勤服务工作,保障外来机车的安全和利益。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联合收割机的顺利转移
  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做好跨区作业期间联合收割机转移的保障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张贴公告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教育农民群众不得随意上路拦截过境的联合收割机。跨区机收服务队进行长距离转移时,要选择好路线,统一编队行动。要加强对机车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安全驾驶,行驶公路不得强占路面,强行超车,并排行驶,乱停乱放。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在重点路段增派警力,加强疏导,对编队转移的联合收割机,必要时可组织巡逻车护送,保证顺利过境。对于违反规定上路随意拦截、扣留机车的群众,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采用说服教育方式予以制止。对砸抢机车,拦截、敲诈机手的“车匪路霸”,公安机关要及时严厉打击,依法惩处。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维护,保证道路完全通畅。
  五、进一步加强对跨区机收工作的领导
  各级农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从促进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农民利益出发,继续加强对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跨区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努力做好组织、协调、服务等各项保障工作。今后若干年均照此办理不再另发通知,对跨区作业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对组织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交通部公路司
                         二000年三月二十七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