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铁路局主任货运调度员汇总各铁路分局的装卸车计划,由货工科长,调度科长共同编制铁路局装卸车日间计划,经运输处长审核,铁路局长批准后,于十七时前上报铁道部,同时下达铁路分局;
五、车站根据铁路分局布置的日班计划,制定本站的货运日班计划,经站长批准后,布置有关人员贯彻执行,并及时通知有关厂、矿企业单位。
第17条 各级货运调度,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铁路分局货运调度员,应按管内工作车去向表(运货四)重点掌握十八点在站待发和在途的管内工作车的移动情况,对接入自卸重车特别是整列的卸车,应及时向卸车站进行预确报,同时检查卸车准备工作;
二、按阶段检查包括使用车在内的装车去向,对发往通过限制区段的去向必须严格掌握,不得任意超装或欠装,必须超装时,须经上级货运调度承认,完不成时,应逐级上报,以便组织调整补装;
三、按阶段检查重点物资和大量装车站的货源及空车来源的变化情况,了解主要厂、矿、港口、口岸站的阶段取重、送空、出车等情况,确保日班计划的完成;
四、做好直达列车和成组装车的组织工作,检查是否按计划配空、装车和发车;
五、在装车组织中车流发生变化,不能按日班计划配足空车时,应首先保证重点货物,通过限制区段的货物和连续性生产不易补装货物的装车;
六、在全面地完成日间计划的装车任务、排空任务和保持次日空车保有量的前提下,尚有多余空车时,可适当地超装有旬计划,有日要车的货物,但对运输方案中安排的整列货物和发往限制区段的货物不得超装;
七、中间站卸后利用的零星空车,可装运有旬计划而未纳入日计划的货物,但应以分局调度命令承认。如涉及跨铁路局(分局)的装车超过规定数量时,须经上级调度批准;
八、对必须紧急运输的防洪、抢险、救灾、防疫、抗旱、排涝、抢种、抢收等货物,可不受旬日计划装车的限制,上述货物属于跨路局、跨分局、分局管内的,应分别以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调度命令批准后组织装运,对无货运计划的,装后要补办计划外要车手续;
九、各级货运调度人员负责抄收停、限装记录电,铁路局经货工科长、分局经运输科长批准,发布有关装卸车命令;
十、各级货运调度应及时、准确、清晰地发布有关调度命令、填记各种表报,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对本班工作做出简要分析。
第五章 分析与考核
第18条 货运日常工作要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分析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