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铁道部关于铁路车辆化验工作规则

  第17条 为保证化验工作质量,化验人员的工作岗位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18条 化验室主任的职责范围
  1、负责化验室的领导工作,按时提出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领导全室人员贯彻执行化验规则和上级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化验任务。
  2、组织全室人员学习专业技术,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扩大化验项目,担任重要项目的化验工作,开展科学研究,积累技术资料并审查日常化验结果。
  3、负责财务计划的编制和资金的使用。掌握仪器和试剂的使用情况。
  4、负责技术安全管理。
  第19条 化验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
  1、负责化验室所担负的各种化验项目的技术理论指导。担任主要项目的化验工作。
  2、重点抓好白合金、车轴油、润滑脂、钢铁的分析项目,深入生产实际,解决生产的技术质量问题。
  3、对锅炉水和废水的处理及化验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试验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第20条 化验员的职责范围
  1、按操作规程对所担负的化验项目做到分析及时、准确,并认真填写化验记录。
  2、对化验试剂进行配制和标定。
  3、负责化验仪器、设备和试剂的使用和保管。
  4、按规定要求,保存好化验试样,以备抽查。
  第21条 化验工的职责范围
  1、负责锅炉水处理和化验,及时正确提出化验数据,指导司炉排污。
  2、认真配制软水剂,按时投药,保证炉水质量。
  3、按工艺规程操作离子交换器,保证软水质量和设备完好。
  4、负责污水处理和化验,按国家标准进行废水排放。

第三章 技术管理

化验室的管理

  第22条 化验室要面向生产,为生产服务。化验工程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车间班组,解决与化验有关的技术问题。
  第23条 各项化验工作应按照本《规则》或相应的国标和部标规定的化验方法进行化验。
  第24条 车辆段化验室应按需要配齐标准的仪器、设备(应配备主要仪器设备如附录3)。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