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雨天气,禁止测量线路绝缘。
第77条 测量带电的交叉跨越线路的垂直距离时,禁止使用金属尺、测量绳。
第五章 架空和电缆线路
第一节 登杆作业
第78条 登杆前应检查和作好下列事项:
1.确认作业范围,防止误登带电杆塔。
2.新立电杆回填土应夯实。
3.冲刷、起土、上拔和导线、拉线松弛的电杆应采取安全措施。
4.木电杆根部腐朽不得超过根径的20%以上。
5.杆塔脚钉应完整、牢固。
6.登杆工具、安全腰带应完好合格。
7.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和绑牢。
第79条 杆上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腰带。作业时安全腰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架上。
2.转角杆不宜从内角侧上下电杆。正在紧线时不应从紧线侧上下电杆。
3.检查横担腐朽、锈蚀情况,严禁攀登腐朽、锈蚀超限的横担。
4.杆上作业所用工具、材料应装在工具袋内,用绳子传递。严禁上下抛扔工具和材料。地上人员应离开作业电杆安全距离以外,杆上、地上人员均应戴安全帽。
第二节 邻近带电作业
第80条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带电杆塔上刷油,除鸟巢,紧杆塔螺丝,查看金具、磁瓶更换外灯保险和灯泡等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二的规定。
2.在自动闭塞电线路上作业时,不得同时触及两条低压电源线。
3.工作人员使用安全腰带,风力不大于五级,并有专人监护。
第81条 停电检修线路与其他带电线路交叉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另一回带电线路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二的规定,否则另一回线亦应停电并接地。
2.停电检修线路与另一回带电线路的距离虽大于安全距离,如果作业过程中仍有可能接近带电导线在安全距离以内时,作业导线、绞车或牵引工具必须接地。
3.在交叉档撤线、架线、调整弛度只有停电线路在带电线路下面时才能进行。但必须采取防止导线跳动、滑跑或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接近的措施。
4.停电检修线路在另一回带电线路上面,而又必须在该线路不停电的情况下进行调整弛度、更换磁瓶等工作时,必须使检修线路导线、牵引绳索等与带电线路导线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防止导线脱落、滑跑的后备保护措施。
5.停电检修线路走廊或径路附近与另一回杆塔结构相同的线路平行接近时,各杆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第82条 在同杆架设的多回线路上进行邻近带电作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与带电导线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二的规定。
2.登杆和作业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风力应在五级以下。严禁在杆塔上卷绑线。
3.应使用绝缘绳传递工具、材料。如上层线路停电作业时,在传递过程中要有防止工具、材料构成下层导线短路的措施。
4.下层线路带电,上层线路停电作业时,不准进行撤线和架线工作。
5.当穿越带电的低压联络线对已停电的自动闭塞高压导线进行作业时,填用停电作业工作票,但在应采取措施栏内,注明穿越低压带电导线和符合本章第四节低压带电作业条件的安全措施。
第83条 在合架于接触网支柱上的电力线上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力线路检修时,应充分利用接触网检修“天窗”,必要时可办理接触网停电手续;
2.在接触网带电的情况下进行电力线路检修时,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与接触网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米;
3.有感应电压危险时,应在电力线路作业区段两端进行接地封线。
第三节 砍伐树木
第84条 在线路带电情况下,砍伐靠近导线的树木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说明线路有电。工作人员不得使树木和绳索接触导线。
上树砍剪树枝时,工作人员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应站在坚固的树干上,系好安全带,面对线路方向,并应保持表二的安全距离。
第85条 为防止树木(枝)倒落在导线上,应用绳索将被砍剪的树枝拉向与导线相反的方向。绳索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砍剪树枝应有专人防护,防止打伤行人。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直接去取。
第四节 低压带电作业
第86条 两路电源供电的低压线路带电工作应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低压带电作业和穿越低压带电线路的作业,工作人员必须穿紧口干燥的工作服、绝缘靴、戴工作帽和干燥整洁的线手套。低压带电作业应使用绝缘钳子。禁止使用刀子、锉刀、金属尺和铁刷子等带有金属的工具。绝缘靴每年应进行一次绝缘强度试验,绝缘强度不应低于出厂的耐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