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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机务段内燃机车热力工作规则[失效]

  第6条 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参加机车中间技术检查及定修、架修修程的复检工作,并按不同修程重点检查柴油机的下列部位和有关部件的技术状态:
  1.燃油系统:机车燃油箱清洁和管路密封状态;粗、精燃油滤清器清洁状态;喷油器的雾化、密封、喷射压力、慢压滴油状态;高压燃油泵柱塞付密封状态和小油量分组情况,齿条刻线及B尺寸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调速器性能是否良好。
  2.供气系统:空气滤清器清洁状态;增压器转子转动是否灵活;管路密封状态。
  3.配气系统:进排气阀间隙和与气缸盖的气密状态;校对喷油提前角是否正确;配气相位的调整是否符合要求等。
  4.冷却系统:热交换器各铜管堵塞情况;冷却单节水量通过能力;各部件附着污垢、腐蚀、泄漏等情况。
  第7条 机车热力技术状态的检查和检修内容应填入“机车热力技术状态情况表”。
  第8条 燃油指标申请。机务段机车万吨公里耗油指标的申请,应根据本段担当区段的运输任务量、使用的车型、线路纵断面、牵引定数、运转时分、机车交路、辅助任务量、电阻制动耗油量、机车热力技术状态、当年机务段耗油指标预计完成情况和牵引计算规程中关于计算各区段的燃油消耗量的要求等,于每年十月底以前分别向铁路局机务处、分局机务科提出下一年度机务段耗油指标的申请报告。
  第9条 燃油指标分配。各段季度指标应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指标和工作量,按客、货、路、调等运输种别,提出分配季度指标的建议,报局机务处或分局机务科审批;月份指标应根据机务段的任务量、用油量和单项任务量、用油量进行综合平衡,按车型、任务别、区间、上下行、牵引定数等分别下达执行,计划指标严禁截留和超分,做到全段节油和机车节油数量基本一致。
  第10条 燃油指标分析。掌握全段机车燃油消耗情况,按月将每台机车完成的任务量、用油量、省费数量、万吨公里计划耗油和实际耗油填入“机车燃油消耗情况表”。掌握全段和分项的燃油消耗情况,按月将总重吨公里、耗油量、万吨公里计划耗油和实际耗油、全段省费油数量、省费油机车台数及数量,用分户的方法填入“机务段燃油消耗情况表”。掌握和了解全段辅助走行公里完成情况,按月将总走行公里,单机,补机,列调,停留,超、欠轴列数及吨数,机外停车次数和时分填入“机车工作成绩、燃料消耗情况表”。热力技术人员按月、季、年及时提出完成指标数据对比,省费油原因,进一步降低耗油的措施及建议等为主要内容的热力工作分析报告,季度分析应分别报局机务处和分局机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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