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推进科教兴村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农科教发〔200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农业厅(局),有关农业教育、科研、推广等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教兴农”的战略,进一步推动农科教结合工作,现将中国农学会提出的《关于推进科教兴村计划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意见”精神,加强农科教结合,积极推动科教兴村计划试点工作,不断探索解决农业和农村问题的有效途径,全面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附件:关于推进科教兴村计划的意见
全国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
二000年一月四日
附件: 关于推进科教兴村计划的意见
(中国农学会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为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
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积极落实“科教兴农”的战略部署,推动农业的技术创新和农科教结合,围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工作,推进科教兴村计划,促进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加速农村小康和现代化新村建设。现就进一步推进科教兴村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科教兴村计划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筹协调和支持是实施科教兴村计划的重要保证。试点实践证明,各级政府对科教兴村计划的认识程度,决定了各级政府对科教兴村计划的重视程度;各级政府对科教兴村计划的重视程度,决定了科教兴村计划的实施力度。科教兴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很多单位和部门。这些单位与部门的组织、协调及有关政策、人力、物力、财力的统筹安排,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指挥系统。
实施科教兴农发展战略,科教兴县是关键,科教兴村是基础。请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做好统筹协调的工作,将科教兴村计划纳入农科教结合的范畴,精心组织实施。以村为基本单位,提高每一个农户的整体素质,使科技真正进村入户。只有一个村一个村地实现了小康,才能实现整个农村的小康。
二、坚持切实可行的推进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