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1999年修订稿)的通知[失效]

  1.公司应披露其所控制的境内外所有子公司及合营企业的全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及本公司对其投资额和所占权益比例等。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应明确说明原因及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2.合并报表范围如发生变更,应当披露变更内容、原因。按照比例合并方法进行合并的公司,应特别说明。
  3.公司报告期内若发生购买股权而增加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的情况,应说明每个新增企业的购买日及其确定方法。
  (五)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公司至少应披露如下比较合并会计报表项目注释:
  如两个期间的数据变动幅度达30%(含30%)以上,且占公司报表日资产总额5%(含5%)或报告期利润总额10%(含10%)以上的,应在该项目下明确说明原因。
  1.货币资金,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项目            期初数        期末数
  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

  若有外币的,应同时披露外币金额和折算汇率。
  2.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项目            期初数          期末数
              投资金额 跌价准备    投资金额 跌价准备
  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其他投资
  合  计

  按投资总额计提跌价准备的,可不分类列示跌价准备数额。上述投资有市价的,应披露报表日市价总额及资料来源(若报表日是法定公休日,应披露报表日最近一个交易日市价,下同);其他投资项下对某一投资对象的投资额占短期投资总额10%(含10%)以上的,还应分别披露资金投入时间和所得收益等。
  短期投资中若包括在金融机构中的委托贷款,应披露详细内容,逾期未归还的,应说明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3.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应按下列要求披露:
  (1)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

  帐龄          期初数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坏帐准备 金额 比例(%) 坏帐准备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合计

  公司还应就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项目分别列示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名称、所欠金额、欠款时间和欠款原因。
  应收款项中如有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应在本附注(八)中披露,并在本项目附注予以注明;
  对重大的已核销的应收款项应说明涉及的项目及催讨情况。
  (2)应收票据如有贴现、抵押的应按下列格式披露,并予以说明: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备注
  (3)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
  分项列示各该项目的金额,对其中金额较大的,应说明其性质和内容。应收补贴款,还应说明有关批准文件。
  4.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项目          期初数           期末数
           金额 跌价准备       金额 跌价准备
  在途物资
  原材料
  库存商品
  低值易耗品
  ……
  合计

  按照存货公允价值或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还应说明其确定依据。
  5.待摊费用,应分类别按下列格式披露:
  类别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数
  合计
  6.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应分类别按下列格式披露:
  类别  余额
  合计
  对于金额较大或挂帐一年以上的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应说明其内容和形成原因。
  7.长期投资,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1)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金额 减值准备             金额 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合计

  (2)长期股权投资,应分以下项目披露:
  ①股票投资,应按以下格式披露:

  被投资 股份性质 股票数量 占被投资公司  投资金额 减值准备 备注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的比例 

  若有市价,还应列示报表日市价;若采用权益法核算,还应列示初始投资额、追加投资额、被投资单位权益增减额、分得的现金红利额和累计增减额,被投资单位与公司会计政策的重大差异,投资变现及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等。
  ②其他股权投资,应按以下格式披露: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起止期 投资金额 占被投资单位  减值准备 备注
                     注册资本比例

  若实际投资比例与注册资本比例不一致,应予以披露并说明原因。若其他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还应列示本期权益增减额和累计增减额。
  对股权投资差额应按被投资单位列示初始金额及形成原因、摊销期限、本期摊销额、摊余金额。
  (3)长期债权投资,应分以下项目披露:
  ①债券投资,应按以下格式披露:

  债券 面值 年利率 购入 到期日  期初  本期  期末  减值 备注
  种类        金额     应收利息 利息 应收利息 准备

  ②其他债权投资,应按以下格式披露:

  借款 本金 年限 年利率 到期日  期初  本期  期末  减值 备注
  单位               应收利息 利息 应收利息 准备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