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气象部门科技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中级科技人员一是加强计算机和外语学习,一是了解和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学技术的新成就和发展方向。注意适应学科的交叉发展,学习相关科学,扩展知识面,提高理论水平和开拓能力,增强创造力。
  初级科技人员以基本功训练为主,加强专业基础理论学习,掌握科学工作方法,锻炼独立工作能力,及时地把知识转化为智能。
  各级科技管理人员除了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自然科学外,还要学习科技方针、政策,现代化管理科学和有关的学科内容。
 第七条 继续教育工作,必须采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多种层次进行。要坚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坚持有组织的培训和鼓励个人自学相结合。
  高级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应以自学为主,结合调查研究、短期培训或考察。充分利用规定进修时间,进行适合自身特点的学习。
  中级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既可根据本人外语水平及专业发展的需要,用规定的进修时间进行脱产自学,也可接受有组织地培训,参加各单位组织的知识更新、加强基础知识的学习班、研究班,或针对科研、业务、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文献资料或实际情况的调研。
  初级科技人员除自学外,可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新技术推广知识班、讲座或参加高等院校开设的加强基础理论、拓宽专业面的进修和研究生班学习。
 第八条 对非气象类的大专毕业生开展气象知识教育。到气象部门工作的非气象类各专业毕业的大、专毕业生在上岗前需要进行气象知识的学习,有条件的省局可自行举办3-6个月的气象知识短训班,帮助他们尽快地适应气象工作。
 第九条 要根据气象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可能,组织科技人员出国考察、访问、进修,参加学术活动或短期工作。优先选送专业基础强,科研、业务工作有突出成就,外语、计算机方面功底又比较好的中青年出国留学。有计划地按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成组配套地派出进修。同时支持自费公派出国留学。

第四章 继续教育的进修时间

 第十条 开展继续教育必须切实保证时间。中级以上气象科技人员一般每3年应有3-6个月的脱产进修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安排学习。对一部分需要较长时间培训的科技人员也可以把两、三次脱产学习时间集中1次安排。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