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评选优质产品和颁发金、 银奖牌的作法有不少弊病, 弄虚作假现象时有发生,而且检测评比的方法也有待改进,拟暂停颁发国家金、银奖牌。
四、 加强质量监督机构,形成全国统一的质量监督网
为了加强对质量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质量检验机构,严格把关,要有一批专家做这件事”的指示,建议加强和充实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并依靠各部门、各地区现有的质量检验、监督力量和检测手段,组织起全国性的质量监督网。
国家经委制定了以现有检测力量为基础, 组建一百个国家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规划,已有三十七个正在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快质量检测中心的建设速度,由它们承担国家委托的检测任务。要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严格出口商品检验和监督管理。
企业的质量检验机构,既承担企业生产全过程的检验任务,又有代表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对企业的出厂产品质量实行监督的职能。凡是已撤销的要恢复,目前还没有的要建立。要选派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懂技术、有能力的干部担任质量检验机构的领导人,他们的任免应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
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组织生产
标准化是质量管理的技术基础。对目前已有的近七千项国家标准和一万五千项部颁专业标准,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目前我国的标准化工作还存在着标准少、水平低、执行不力的问题,很不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要大力加强标准制订、修订工作。凡是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产品,企业应抓紧制订自已的标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六、 加快推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步伐
一九八四年,国务院发布了《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经在锅炉压力容器、电度表等行业进行试点,已取得了一定效果,要进一步在其他行业推开。
七、 加强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近几年来,我国已颁布了《食品卫生法》、《
药品管理法》、《
经济合同法》、《
商标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条例》、《
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
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等涉及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各部门、各地区也制订了若干质量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目前除了要进一步抓紧制订和完善各项质量法规以外,要着重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各级经济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同司法部门紧密配合,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议在今年三、四季度,首先对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不法分子,抓紧处理一批。特别是对故意制造和销售有毒假药和有毒食品、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主要罪犯,要依照
刑法的有关规定处以重刑。对纵容、支持、包庇不法分子的人,亦应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