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省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进展情况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
 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省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
 建镇进展情况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1999〕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国家计委《关于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省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进展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地区和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抓紧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七日
         关于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省平垸行洪、
          退田还湖、移民建镇进展情况的报告
         (国家计委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遵照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检查督促,认真总结经验的指示,6月1日至13日,我委组织调研组分赴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省11个地(市)的22个县(区、市),现场考察了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情况,走访了已经搬入新居的移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此次安排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的圩垸,基本上是1998年洪水冲溃的沿江或湖区圩垸,其中不少圩垸三年两溃,群众深受水患之苦。去年洪灾过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的决策,体恤民情、顺乎民意,立足于长治久安,有关省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积极响应、狠抓落实,是这项艰巨工作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绩的关键因素。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实施方案,经过各方面的努力,目前湖北、湖南、安徽省移民新建住房开工率已达90%,具备入住条件的住房户数占应移民总户数的近80%,其中大多数已搬入新居;江西省任务最重,需迁移户数约占4省总数的一半,目前开工率为77%,具备入住条件的比例为62%。大部分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做到简易配套,基本解决了通路、通电、供排水、就医及中小学生就学等问题。移民生计得到初步安排。在退人不退耕的圩垸,绝大部分移民户仍在原地耕种。从既退人又退耕的“双退”圩垸迁移出的农户,大部分在安置地重新承包了耕地;一些有意愿又有能力的移民户已从事养殖业,或转型于第二、三产业,或到城镇务工经商。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体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