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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新技术交流推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3、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体制改革,有效组织和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构建区域性技术创新服务基地,为广大中小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加快科技成果的孵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条件的可筹集、设立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专项资金,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投资担保体系。
  4、积极组织和参与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运用市场手段,为产学研各方创造条件,推动联合,促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加快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5、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技术交流推广活动。通过召开各种难题招标会、交流交易会、现场推广会、技术洽谈会等,开展技术咨询、技术合作、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等活动,传播和推广先进、成熟的技术,推动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技术向企业转移。
  6、开展与国内外中介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与国内外技术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建立联系,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发挥联合优势,共同发展。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技术中介组织的经验,完善自身建设,并帮助企业按照国际规范和标准参与国际竞争。
  7、建立和完善专家咨询评估系统,协助政府部门组织好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的咨询、招标、评估论证、鉴定验收、宣传推广等工作。
  8、建立培训基地,根据企业、行业发展的要求,组织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实用性强、不同层次的各种类型培训班,重点为企业培训既懂现代科技知识,又精通市场规律,能够成功地组织现代营销及经营管理的复合人才和熟悉专业技术知识的技术人才。
  9、建立新技术交易市场,为各类风险投资的变现和知识产权的转让提供交易场所。在开展新技术交易中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操作程序和规划,提供交易过程中的政策咨询、合同登记、交易合同认定以及知识产权变更登记等一系列配套服务,形成一个高效和具有良好信誉的新技术交易服务体系。
  10、完成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转变观念,深化改革
  1、鉴于全国各推广机构的基础与条件差别较大,各地方、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按照不铺新摊子,不重复设置机构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加速服务手段、基础设施和组织机构的建设,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创造条件,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各项服务。
  2、巩固、健全和发展全国性、区域性新技术推广协作组织和网络。已有的各类新技术协作组织和网络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协作能力、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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