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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失效]

  三、经董事会议和有关机关批准 , 企业增加资本而动用一部分储备基金转作实收帐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3211 企业发展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企业发展基金。
 二、企业发展基金一般不需专户存储,可用于发展企业生产,提高生产效率,进行技术改造,包括添置固定资产和增加流动资金。
  三、企业根据董事会决议提取的企业发展基金,借记“末分配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企业发展基金添置固定资产时,对于不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可直接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对于需要经过安装工程的,应先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均不需要通过本科目核算。如企业要了解发展基金的使用情况,可在本科目下分设“增加流动资金”和“购建固定资产”两个明细科目。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时,应记入本科目的“增加流动资金”明细科目,动用企业发展基金购置固定资产时,可从“增加流动资金”明细科目转入“购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
 3301 本年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本年度内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总额。
  二、企业在年度决算时,应将“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税金”、“产品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等各科目的年末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在本科目内结出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或亏损总额。最后再将本科目的利润总额(或亏损总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科目。
  三、本科目用于结转本年度全年利润或亏损,在年终决算转帐以前,本科目不应发生记录,经过年终决算转帐以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3311 未分配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和历年利润分配后的结存余额。
  二、企业应根据董事会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本年利润,记入本年帐内;将应付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将提取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借记本科目,贷记上述有关的基金科目;将应分配的股利,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
  三、本年发生的属于上年度损益的项目,应在本年度内作为以前年度损益记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上年度决算报表,在申报所得税后,经税务机关审查需要调整上年度利润的项目,应在本年度调整时记入本科目。经税务机关查明,上年多列费用支出,如属于会计处理错误,需要调增上年利润和应交所得税的,应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如会计处理上并不错误,而属于根据税法规定需要调增应交所得税的,应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四、本科目的年末余额即为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4101 生产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生产各种工业产品 (包括产成品、 自制半成品、 工业
性劳务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以及供应非工业性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
  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和制造费用等),应按各个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分别归集。直接材料指构成产品实体,或有助于产品形成的各项原材料和外购半成品。直接工资指为制造产品的生产工人工资。按规定支付的中方生产工人的劳保、福利费用和国家的各项补贴,也包括在直接工资项目之内。制造费用指按一定标准分配摊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车间经费和厂部经费。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如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等,应自有关的材料科目和“应付工资”科目,直接记入本科目。不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间接费用,应先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汇集,再按一定的标准分配,从“制造费用”科目转入本科目。
  有些可以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如产品的外部加工费,制造某种产品耗用的专用工具,产品生产过程中直接耗用的燃料、动力等,应增设外部加工费、专用工具、燃料及动力等有关的成本项目,进行归集。这些直接费用可自有关科目直接转入本科目,不通过“制造费用”科目。
  三、制造完成验收入库的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的实际成本,应自本科目转入“自制半成品”科目和“产成品”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产成品和自制半成品日常核算的企业,应按产成品和自制半成品的计划成本,自本科目转入“产成品”和“自制半成品”科目,将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 自本科目转入 “产品成本差异”和“自制半成品成本差异”科目。对外提供的工业性劳务,凡已实现销售的,一般应按实际成本自本科目直接转入“产品销售成本”科目。如有具体产品(如代制品、代修品),完工后要先交库然后再发运的,也可通过“产成品”科目核算。月末已经制造完成并已交库的自制材料,应按实际成本,借记有关的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应按交库的自制材料的计划成本,自本科目转入有关的材料科目,将其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自本科目转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月未已经完成的自制设备,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当月发生的大修理工程的支出,应转入“制造费用”等有关科目,但采用预提方法分配大修理费用的企业,其实际发生的大修理支出,应自本科目转入“预提费用”科目,不再转入“制造费用”等科目。对外提供的非工业性劳务(如运输等)的成本,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生产的特点,在品种法、分步法、分批法、分类法、定额法或材料成本法等成本计算方法中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一种方法,或几种方法并用。
  采用定额成本法或材料成本法计算产品成本的企业,实际成本与定额成本或标准成本之间的差异,一般应根据当月销售数和月未结存数的比例进行分摊。
  成本计算方法和成本差异的分摊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如有变更,应经董事会同意和报送当地税务机关备查,并在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企业应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按实际负责的各个部门、车间等成本责任中心,建立责任成本制度,分别编制成本、费用计划,随时按计划控制支出,定期考核各个责任中心的计划执行结果,及时分析脱离计划的差异和原因,采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费用。
  五、本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如各种产品、各个制造定单、各个车间等)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的月末余额,应为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项在产品(也包括在制材料、在制设备等)的成本。在产品成本应按企业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的规定计算。
  七、企业也可以将本科目分为“4102基本生产”和“4103辅助生产”两个科目核算。
  “基本生产”科目用以核算生产产品的基本生产车间所发生的成本支出,“辅助生产”科目用以核算动力、修理、运输等为生产服务的辅助生产车间所发生的成本支出。辅助生产车间应以提供的劳务和其他产品(如自制工具、自制材料等)为成本计算对象,分别归集成本,并按服务对象等进行分摊,借记“基本生产”、“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辅助生产”科目。
 4201 制造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各生产车间和工厂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制造费用应按照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自本科目转入“生产成本”科目。
  二、凡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直接费用,可直接记入“生产成本”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三、制造费用的明细项目,一般包括:工资(包括中方职工劳保、福利费用和国家的各项补贴,下同)、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劳动保护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租凭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用,下同)、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环境保护费(包括排污费绿化费等)存贷盘亏(减盘盈)和其他制造费用。
  四、本科目应按不同的车间、部门和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按各车间、各部门的费用计划,结制造费用的实际支出进行监督和考核。
  五、企业也可以将本科目分为“4202车间经费”和“4203厂部经费”两个科目进行核算。
 5101 产品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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