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企业在银行开设几种外币存款户的,不同的外币存款之间的兑换所发生的人民币差额,也应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八、企业以外币现钞存入银行外币存款户,或自银行外币存款户提取外币现钞所发生的外币差额,为了简化核算,也可以视同汇兑损益处理。
九、外币存款帐户月末的人民币余额 , 不论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与帐面汇率有无差别,均不作调整。
十、采用某种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的企业,有人民币或其他外币的银行存款,以及人民币现金的,在登记收入、支出和结余的原币金额时,还应登记折合为该种外币的金额。增加数,按企业确定的记帐汇率折合;减少数,按企业确定的帐面汇率折合。对于以人民币或其他外币结算的各项债权、债务,都应比照 前述方法折
合为该种外币记帐,增加的债权、 债务按企业确定的记帐汇率折合, 减少的债权、债务,按企业确定的帐面汇率折合,所发生的汇兑损益,也应以该种外币计算登记。
1121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产品等业务而收到的各种票据,如汇票,期票等。收到的支票,应存入银行,并记入“银行存款”科目,不包括在应收票据之内。
二、企业收到的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等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带息票据,到期收到的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管理费用-利息”科目(利息明细科目借方记利息支出, 贷方记利息收入, 下同)。如果利息金额较大,企业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月将票据上的应计的利息收入,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利息”科目,到期收到的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应收票据尚未到期,企业需要用款而将票据向银行贴现(按银行规定,将票据交给银行,从银行取得现金,并贴给银行一定利息),由银行扣除贴现息后将净额存入存款户时,如贴现所得净额小于应收票面金额的,借记“银行存款”和“管理费用——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应收票据是带息票据,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大于应收票据票面金额的,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管理费用━━利息”科目。如果企业在贴现前已将票据的应计利息收入,按权责发生制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应同时将贴现票据上已经记帐的应计利息收入冲回,
借记“管理费用━━利息”科目, 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时,付款人(即票据的承兑付款者)如果无力偿还,企业应负偿还责任。因此,企业在贴现时,一般应将贴现的应收票据,贷记增设的“1126应收票据贴现”科目,而不直接贷记本科目。票据到期,由付款人向办理贴现的银行付清票据本息后,再将本科目与“应收票据贴现”科目相互冲销,即按票面金额,借记“应收票据贴现”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票据到期,付款人无力偿付票据本息而由企业负责偿还办理贴现的银行,并按所付本息向企业的原债务人(一般即为付款人)收取时,应按票面金额借记“应收票据贴现”科目,按所付利息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所付本息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应向原债务人收取的票面金额,仍在本科目中核算。如果企业贴现的应收票据是经银行承兑的汇票(这种票据到期时,不会发生不付款的情况),企业在贴现时,可以直接贷记本
科目,不必增设“应收票据贴现”科目。
四、各种票据应按不同的货币分别设帐,进行明细核算。
五、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登记簿”,逐笔记录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和货币单位,付款人、承兑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收清票款后,应在“应收票据登记簿”内逐笔注销。
1131应收帐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产品、材料, 供应劳务等业务, 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帐款。
二、本科目应按不同的货币和不同的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帐。发生此类业务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等科目。
三、应收帐款应由经手人员或经手单位负责收回。对于尚未收回的应收款应及时催收,并应定期与对方对帐。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实无法收回的,应经严格审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按董事会规定报经批准后,方可转作坏帐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坏帐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并应在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四、企业预收的销货定金或预收货款,可在“2161预收货款”科目核算,但同一客户的预收货款,在发生有关的应收帐款后,必须自“预收货款”科目转入本科目。预收定金或预收货款情况不多的企业,可将预收定金、预收货款、直接记入本科目,不设“预收货款”科目。
1141 预交所得税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分季预交的所得税。
二、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分季预交所得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年度终了,企业应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全年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未分配利润”科目,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科目,并将本年度预交所得税自本科目转入 “应交税金” 科目,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本科目。如预交数大于应交数时,只将全年应交的所得税数额自本科目转入“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本科目年终借方余额,为本年度的多交所得税。在由税务机关将多交数退回企业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1151预付货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购货定金或部分货款。
二、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购货定金或部分货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企业收到所购货物,凡是已经付过购货定金或预付部分货款的,应按全部货款借记“材料采购”等有关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科目。同时,将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自本科目转入“应付帐款”科目,借记“应付帐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应随时检查本科目的明细记录,确定已经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的定货是否已经到达,保证预付定金或预付的部分货款及时转入“应付帐款”科目抵冲应付货款的一部分,避免重复付款或将同一笔已经付清的帐款在“应付帐款”科目和本科目中长期挂在帐上,不结清。
预付购货定金或预付部分货款情况不多的企业,也可将预付的定金或预付的部分货款直接记入“应付帐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不同的货币和供应单位,设置明细帐进行核算。
1161 内部往来
一、本科目核算合营企业内部各个独立核算单位之间,如公司与附属单位之间,各个附属单位之间的往来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各个内部单位和不同经济业务分类,设置明细帐进行核算。
三、为了确保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往来款项相符,应使用“内部往来记帐通知单”,由经济业务发生单位填制,送交对方及时记帐,并由对方核对后及时将副联
退回。每月月终,由规定的一方根据明细帐记录抄列内部往来清单,送交对方核对帐目;对方应及时核对并将一份清单签回发出单位,如有未达帐项或由于差错等原因不能核对相符的,应在签回的清单上详细注明。发出单位对于对方指出的差错项目应及时查明并调整记录。
四、企业 (公司) 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将各内部单位之间的往来款项相互抵销。如因存在未达帐项以致不能抵销的,可将这些未达帐项作为“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列入资产负债表内反映。
1171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交所得税、预付货款、内部往来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备用金、存出保证金、应收赔偿款、应计利息收入等。
二、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货币和债务人设户,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