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专利局公告(第二十二号)——使用新的专利收费帐号的公告》(发布日期:1988年11月10日 实施日期:1988年11月15日)停止执行*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废止的局长令、公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发布日期:2002年4月27日 实施日期:2002年4月27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六号)
根据一九八四年三月十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一九八五年四月一日起施行。现将中国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的地址、电话、信箱及专利收费帐号等公布如下:
地 址:北京市学院路西路黄亭子
邮政信箱:北京市第8020信箱
电报挂号:北京0735
电 话:专利受理处和接侍室65.3463
专利收费户名:中国专利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区
北太平庄服务所
帐 号:8901181
另: 中国专利局上海分局、中国专利局沈阳代办处、中国专利局长沙代办处、中国专利局济南代办处也受理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