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简化核算手续,在用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退回仓库,退库后重新领用,以及在使用部门之间的互相转移,可以根据有关的原始凭证,在有关的明细帐内结转,不进行总分类核算。
在用低值易耗品不能继续使用时,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时,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借(增)记“原材料”等科目,贷(减)记本科目(“在用低值易耗品”);按计划成本的50%减去残料价值后的差额,作为报废低值易耗品的的摊销额,借(增)记“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等科目,贷(减)记本科目(“低值易耗品摊销”);同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的计划成本减去残料价值后的差额与已提摊销相对冲,借(增)记本科目(“低值易耗品摊销”),贷(减)记本科目(“在用低值易耗品”)。月份终了应根据当月报废低值易耗品的计划成本分摊成本差异,借(增)记“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等科目,贷(减)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
六、按使用期限分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于领用后,应按低值易耗品的耐用期限计算月平均摊销额,并摊入有关生产费用科目。超过耐用年限尚可继续使用的低值易耗品不再摊销。报废时,应将摊余价值扣除残料价值的差额,作为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额,记入有关的生产费用科目。
一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摊入有关的生产费用科目。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的生产费用科目。
七、本科目的月末余额,反映月未时所有在库低值易耗品的计划成本和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摊余价值。
八、在库低值易耗品的明细核算,与库存原材料相同。
在用低值易耗品应按低值易耗品的各个使用部门设置明细帐。
使用部门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应将领用凭证留下一份,分类顺序保管,作为进行实物管理的依据。低值易耗品转出或报废时,使用部门应在领用凭证上注销,并填制转移凭证或报废凭证,送交财务会计部门记帐。
财务会计部门对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凭证、转移凭证和报废凭证,应按计划成本进行分类汇总,据以登记低值易耗品明细帐。
使用部门应将分类顺序保管的低值易耗品领用凭证(已经注销的除外)所列的各种低值易耗品数量,与本部门实有的低值易耗品核对相符。其计划成本的合计数,应与财务会计部门“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帐”中该部门低值易耗品的金额核对相符。
低值易耗品的分类、各种明细帐的格式,以及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凭证、转移凭证和报废凭证的格式,由企业自行规定。
九、企业可以根据低值易耗品资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将在库低值易耗品并入“原材料”科目核算,并将本科目的改为“在用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在用低值易耗品的计划成本和价值损耗。
第129号科目 材料成本差异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二、外购材料的成本差异,应自“材料采购”科目转入本科目。自制材料的成本差异,应自“辅助生产”等科目转入本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的成本差异,应自“委托加工材料”科目转入本科目。建设单位拨入材料的成本差异,应自“流动基金━━国家流动基金”科目或“基建借款━━流动资产借款”科目转入本科目。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记入本科目的借(增)方;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记入本科目的贷(减)方。调整材料计划成本时,调整的数额应自“原材料”“燃料”等科目转入本科目;调整减少计划成本的数额,记入本科目的借(增)方;调整增加计划成本的数额,记入本科目的贷(减)方。
三、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可以按当月的差异率计算。为了及时计算加工材料和产品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也可以按上月的差异率计算。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 (增)记“基本生产”“辅助生产”“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委托加工材料”“发出商品”,或借(减)记“销售”等科目,贷(减)记本科目。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蓝字登记;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
四、本科目的月末借(增)方余额,反映库存原材料、燃料以及库存、出租、出借包装物和在库、在用低值易耗品等各类材料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贷(减)方余额,反映种类材料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五、本科目应按“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等科目,设置明细科目。对于“原材料”或“燃料”中占产品成本比重较大的部分,还应按其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