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尚未付款的收料凭证,应分别材料科目,抄列清单并按计划成本暂估入帐,借(增)记“原材料”“燃料”等科目,贷(增)记“应付购货款━━暂估应付帐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后,按正常程序措(增)记本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7.经过以上记录以后,本科目的月末余额,即为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
四、本科目应设置材料采购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为了加强对材料采购的付款、到贷和在途情况的核算和监督,材料采购明细帐一般可按材料科目(“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设置帐页,采用横线登记法逐笔登记。
各帐页可分设以下专栏进行登记:
1.付款或转帐的日期;
2.付款凭证或转帐凭证的编号;
3.发票帐单的编号;
4.收料日期;
5.收料凭证编号;
6.供应单位名称或采购人员姓名;
7.购入材料的简要说明;
8.借(增)方金额(实际成本,下面分价款和运杂费两小栏 );
9.贷(减)方金额(分设计划成本、成本差异和其他三栏)。
材料采明细帐,应按照记入借方的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的编号先后,逐笔逐行进行登记,每笔付款(或转帐)业务与其相应的收料业务,必须在同行内登记。转出的金额(如应向供应单位、运输机构收取的赔款等),在贷(减)方金额的“其他”栏内登记。
月份终了,对于已按发票帐单付款但尚未收到或尚未全部收到的在途材料,应逐笔逐行转入下月材料采购明细帐。
五、材料的日常核算,可以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计划成本,也可以采散实际成本。具体采用哪一种方法,由企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或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材料品种繁多的企业,一般可以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在“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按月分摊,将全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材料计划单位成本应尽可能接近实际,有统一调拨价格的材料,应按调拨价格加上一定比例的运杂费,作为材料的计划单位成本。没有调拨价格的,可按上年实际采购成本(平均成本或最后一次实际采购成本)作为材料的计划单位成本。计划单位成本除有特殊情况(如国家统一调整调拨价格,实际单位成本与计划单位成本相差在10%以上)应随时调整外,在年度内一般不变动。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对于某些品种不多,但占产品成本比重较大的原料或主要材料,也可以单独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在这种情况下,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加权平均,移动平均或先进先出等方法确定。
规模较小,材料品种简单,采购业务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全部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的日常核算。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设置 “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但应设置“130在途材料”科目,在一般情况下,收到材料时,根据发票帐单、付款凭证等,借(增)记“原材料”等科目,贷(减)记“现金”“银行存款”或贷(增)记“应付购货款”等科目。如果在支付贷款和运输费时材料尚未到达,则借(增)记“在途材料”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收到材料后,再借(增记“原材料”等科目,贷(减)记“在途材料”科目。
第112号科目 原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原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等的计划成本。
二、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借(增)记本科目,贷(减)记“材料采购”科目,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额借(增)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减)记“材料采购”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已经验收入库但月终尚未付款的外购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借(增)记本科目,贷(增)记“应付购货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冲回。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和由建设单位购置拨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搂计划成本借(增)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减)记“辅助生产“委托加工材料”或贷(增)记“流动基金━━━国家流动基金”“基建借款━━━流动资产借款” 等科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借(增)记或贷(减)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清醒盘点中盘盈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借(增)记本科目,贷(增)记“待处理财产盘盈”科目。
车间和部门领用的材料,借(增)记“基本生产”“辅助生产”“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待科目,贷(减)记本科目。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原材料,借(增)记“委托加工材料”科目,贷(减)记本科目。销售发出的原材料,借(增)记“发出商品”或借(减)记“销售”科目,贷(减)记本科目。对于已按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发出,尚未办理托收手续的原材料,视同库存原材料,留在本科目不予结转。清查盘点中发现的原材料盘亏和毁损,借(增)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贷(减)记本科目。月末再按各种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计算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增或减)记有关科目,贷(减)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