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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电力部关于加速解决农村人畜饮水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二
 当前人畜饮水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今后任务仍然很大。据一九八三年底统计,全国还有五千六百多万人的饮水困难没有解决,除上海市外,其余省、自治区都程度不同的存在缺水问题。其中,百万人以上的有十九个省、自治区。一些干旱缺水严重的石山区和黄土高原地区,解决起来难度比较大,而且有的一时解决了,但遇到特大干旱年还会有反复。
  (二) 发展很不平衡。
  (三) 由于水质污染严重,有些地区人畜缺水数还在增加。据山西省不完全统计,到一九八三年底,该省因开矿和建厂等原因引起缺水和水质污染,致使缺水人数增加。
                   三
 人畜饮水困难地区的广大群众,迫切要求各级政府抓紧解决这个问题,这些地区多是老革命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需要更加重视。为此,请各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争取一九九0年以前基本解决人畜饮水问题。
  (一) 各级领导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确定专人负责。人畜饮水,涉及到找水技术、工程建设、水质检验、设备材料和经费安排,需要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紧密配合,加快这一工作的步伐。
  (二) 制订和落实解决人畜饮水问题规划。凡是没有规划的地区应在模清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地抓紧制订规划。制订规划一定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切实考虑水源状况,本着先低标准、后高标准的原则,有计划地分批安排。能够通过打井、修窖、挖塘、建水池等小型工程解决的,就不要寄希望于修大工程。为防止特大干旱,可以适当修一些骨干水源工程。已有规划的地区,要认真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 放宽政策,鼓励社员自办人畜饮水工程。各地区现有水井、水窖、水池等小型人畜饮水工程,凡属集体所有,可以下放给社员个人的应下放给社员管理使用。今后修建人畜饮水工程,一律实行谁建谁有、谁用谁管的政策。对现有较大的人畜饮水工程可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制,逐步做到自负盈亏。
  (四) 在资金、材料、设备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修建人畜饮水工程,多数地方要依靠群众集资、集劳,自力更生。但在一些经济比较困难,工程难度又大的地区,必须给以必要的支持。 财政体制改变后,农田水利补助费除京、津、沪三市外,均已包干到地方,各地要保证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设资金。此外,在支援不发达地区开发资金和地方财政的其他经费中,也应适当安排。
  (五) 保护水源,防止污染。凡因开矿、建厂或进行其它基本建设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引起社员吃水困难的,原则上谁建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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