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下达高中新课程实验区部分学科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任务的通知
(教师司[2005]11号)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
为提高高中新课程实验区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促进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委托你校承担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 个学科共 名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任务(具体任务分配见附表)。为了方便一线教师参加培训,此次培训采取“送培下省”的办法,组织培训单位赴已开展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省(区)举办部分学科的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班。有关安排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修目标
针对高中新课程实施过程中一线学科教师所遇到的困惑和问题,结合具体案例,与教师一起探讨解决问题的路径、策略和方法,以提高高中新课程实验区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二、研修内容
(一)指导教师在正确理解新课标基础上,围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惑,探讨如何将新课标改革内容落实到具体的教学工作中。
(二)针对一线教师学科知识和能力上的欠缺,进行相应知识的补充。
(三)按照新课标要求指导教师进行科学的教学评价。
(四)在深入理解课标基础上,指导教师如何处理新编教材所带来的一些问题,探讨教师如何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并帮助教师进行课程资源的整合、开发和利用。
(五)提高学员组织开展新课程培训的能力和水平,为培训者进一步组织开展高中新课程培训起示范作用。
三、研修方式
针对教师在高中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以问题为中心,主要采用“问题式”讲座、案例分析、实践操作、互动研讨等研修形式,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性。
四、研修对象
各省(区)省级高中新课程实验区学科业务骨干,包括师范院校教师、进修院校教师、各级教研员、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板校现任高一年级学科骨干教师等。研修对象由各省(区)教育厅选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