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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协作组2012年工作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


  二、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
  (一)第一批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细则

分值

1.制定本优势病种协作组任务分工

按照医政司要求制定本优势病种协作组任务分工

未制定任务分工不得分;未按照任务分工实施酌情扣1-7分

12

2.开展第一批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修订

对第一批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修订版),并按时报送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

未进行修改完善不得分;修改、完善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10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7分

12

3.开展第一批中医临床路径释义编写

按照医政司要求开展第一批中医临床路径释义编写,并按时报送专科协作组组长

未完成不得分;释义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10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7分

12

4.开展第一批中医诊疗方案培训讲义编写

按照医政司要求开展第一批中医诊疗方案培训讲义编写,并按时报送专科协作组组长

未完成不得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10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7分

12

5.开展优势病种协作组联合攻关

开展优势病种协作组联合攻关,形成优势病种难点解决方案,按时报送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

未开展联合攻关不得分;未形成难点解决方案扣10分;形成的难点解决方案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8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7分

12

6.转发各项文件、通知,传达重点专科会议精神

及时转发医政司和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的有关文件、通知,传达重点专科会议精神

未及时转发文件、通知酌情扣1-6分;未传达重点专科会议精神酌情扣1-6分

10

7.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利用视频网络平台组织会议情况

组织本优势病种协作组全体成员单位加入视频网络平台,并组织召开视频会议

本优势病种协作组成员单位未全部加入视频网络平台酌情扣1-6分;每年利用视频网络平台组织会议少于2次酌情扣1-5分

10

8.制定优势病种宣传材料和宣传工作计划

制定并按时向专科协作组组长报送优势病种宣传材料和宣传工作计划

未报送不得分;内容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5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酌情扣1-5分

10

9. 综合协调协作组各项工作

考核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组织管理及工作协调能力

根据优势病种协作组组长组织协调、工作作风、团结协作、沟通交流、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性等方面的情况酌情扣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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