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05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计划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4]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 部属各高等学校 :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全国592所普通高等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 [2003]9号)精神,2005年我司将组织专家组对列入计划的高校进行评估。现就做好 2005 年本科教学评估工作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2005年上半年评估时间为4-6 月,下半年评估时间为 10-12月,原则上请各安排半数学校参加评估。教育部本科评估专家委员会将分两次审议当年的评估结论。
二、凡列入当年评估计划的高校原则上不能推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