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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的通知

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4]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活跃大学生的课堂生活,我司决定近期试办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委托教育部新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来组织,北京联合大学广告学院、中国传媒大学等有关高校共同承办。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织委员会委员名单见附件。具体竞赛安排由组委会另行通知。请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积极配合开展此项活动,并把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我司。

  附件: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及秘书处名单

教育部高教司
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及秘书处名单

  组委会
  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        何梓华
  副主任:
  中国传媒大学        丁俊杰
  北京联合大学        刘瑞武
  委员:
  清华大学          何 杰
  北京大学          陈 刚
  中国人民大学        倪 宁
  中国传媒大学        刘 灵
  吉林大学          张福贵
  武汉大学          张金海
  四川大学          李 杰
  厦门大学          陈培爱
  深圳大学          吴予敏
  上海师大          金定海
  天津师范大学        许 春
  北京工商大学        张 强
  北京联合大学        郭有霞
  北京广告协会        吕德春
  教育部高教司        刘向虹
  教育部高教司        李津石

  秘书处
  秘书长:
  北京联合大学        刘瑞武
  副秘书长:
  北京联合大学        郭有霞
  教育部高教司        阎志坚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李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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