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两基”工作督导调研的通知
(教督厅[2000]10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今年我国将实现党的十四大提出的“两基”目标。为继续推进“两基”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两基”目标,国家教育督导团决定今年内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对“两基”工作的督导调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调研的主要内容
1.“两基”规划的实施情况(全省基本情况及近三年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等各项数据,所到县基本情况及近三年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各项数据);
2.实施“两基”采取的主要措施和主要工作经验;
3.实现“两基”县(市、区)巩固提高工作情况和经验;
4.当前“两基”工作,包括普初和普三、普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5.当前解决“两基”工作问题的主要对策、建议。
二、督导调研安排
督导调研期间,听取工作汇报;随机确定2-4个县进行督查调研。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督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