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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国家督学开展“减负”专项督导和调研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国家督学开展“减负”专项督导和调研的通知
(教督厅函[2000]1号)


辽宁省教育厅、上海市教委:

  寒假期间和新学期开学以来,各地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和教育部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电视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减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为了总结“减负”工作的经验,研究“减负”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减负”工作深入开展,我部决定组织国家督学和有关司局同志赴你省(市)进行“减负”专项督导和调研。

  此次督导和调研的内容和方式是:辽宁省选择沈阳市、一个地级市和一个县(市、区),上海市选择一个区和一个县,作为专项督导和调研单位,听取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开展“减负”工作的情况汇报;深入若干所学校召开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部门人士参加的座谈会;进行随机检查。

  在你省(市)督导时间安排为五天左右。请你省(市)国家督学参加这项督导和调研活动。

  附件:督导调研提纲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2000年4月5日

  附件:
  督导调研提纲

  一、各地是怎样认真组织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和教育部关于“减负”电视会议精神的,学校和社会对减负工作有些什么样的认识。

  二、各地对“减负”工作制定了一些什么样的办法或规定,采取了哪些切实可行的措施,效果如何?

  三、各地在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师素质,改革教育内容和方法,正确处理好“减负”与提高教育质量、“减负”与考试、“减负”与培养学生顽强意志,刻苦学习精神的关系,加强对中小学生课余生活的安排和指导,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结合等方面,创造了一些什么样的好经验。

  四、各地为中小学生提供课外活动场所采取了哪些措施?

  五、当前减负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

  六、“减负”以后出现了哪些新情况、新问题,对解决这些问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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