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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全国邮政行业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6月至7月,通过举办讲座演讲、开设专栏专题、制作标语标牌、编印宣传资料、刊出墙报板报、组织道德模范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活动的主题和意义,营造浓厚舆论环境,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的目的。要在干部职工中进行教育治理活动的宣传动员,广泛开展诚实守信、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守法诚信、热情服务、奉献社会。

  第三阶段:专项治理。7月至8月,紧紧围绕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诚信与公德失范、服务质量低劣、社会责任感不强、自身形象不好等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密组织专项治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明确目标,制定措施,认真整改。并向上级或主管部门写出专题报告。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9月至10月,组织本单位职工代表、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或邀请单位、企业所在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意(顾客)代表到本单位或企业进行巡查,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提供服务意见薄、进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认真吸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帮助查找在诚信建设、职业道德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国家邮政局和省、市(地)级邮政管理部门将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人员对教育治理活动进行检查或抽查,选树典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在政府网站上及时交流教育治理情况,推介经验做法,通报正反典型,引导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际成效。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11月至12月,结合邮政快递行业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行业开展的学雷锋活动、全系统开展的“落实执行年”活动和落实《关于加强邮政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情况,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在全行业评选出20个诚实守信、服务优良、职工认可、社会满意的行业道德文明单位,以及50名讲公德、守信用、文明服务职工进行通报表彰和宣传,并从中评选出先进单位和个人,报交通运输部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在全行业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是落实中央和交通运输部党组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国家局各直属单位、各省(区、市)邮政管理部门和各邮政企业窗口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摆上工作日程,坚持条块结合,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别是窗口单位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活动要求,细化实施方案,加强检查指导。对于思想不重视、活动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窗口单位,要及时指出问题,限期整改落实,确保活动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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