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05年度教育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立项的通知
(教技司[2005]12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整体规划,结合高校的学科优势,以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分步实施、协同发展的建设精神为指导,在对申报的2005年度教育部基础条件平台项目申请书进行专家审核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批准17个平台作为2005年度教育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立项(附件)。平台项目建设的重点是对现有存量资源按照统一的规范标准,进行整合、重组和优化,充分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尽快实现资源的数字化与网络化,构建起资源共享的平台框架体系。
你校作为平台项目的牵头单位,应按照《教育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任务书》(修订版,教育部科技司主页:www.dost.moe.edu.cn下载)的格式要求,组织各参与单位在原项目申报书的基础上,根据以下项目实施意见重新填写项目申报书:
1、平台项目实施周期为2至3年,经费分年度拨付。第一年拨付启动经费,由牵头单位按任务承担比例分配经费。2005年三季度要求各平台项目进行中期汇报,我部根据中期汇报审核意见,确定下一年度经费资助额度,资助额度可视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必要调整。
2、为确保平台项目顺利进行,要求参与平台建设项目的各成员单位给予必要的配套经费支持。配套经费按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区分:牵头单位对项目总体实施负责,应按所分配经费给与1:2或1:3配套;各参与单位按所分配经费给予1:1配套支持,并在任务书中填写配套经费承诺意见。
3、根据实施周期和经费额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平台建设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任务,提出分年度有限考核指标。
4、按照边整合、边共享、边完善的建设原则,在项目进行中期汇报时,实现部分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初步构建起资源共享的平台体系。
5、平台项目涉及多个单位,应建立起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议统一成立项目协调工作小组和项目实施工作小组。项目协调工作小组负责各成员单位的协调、指导和监督;项目实施工作小组负责项目具体规划和实施,并分季度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6、任务书中增设项目编号一栏,按立项批复通知中确定的编号填写。
7、项目任务书总份数为平台所有参与单位总数的两倍加2,加盖学校公章于1月底前报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