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测办〔201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体系,我局组织制定了《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评价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评价标准(试行)

  一、基本信用信息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项目

代码

具体内容

备注

单位基本信息

 

1-101

测绘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准确完整

单位基本信用信息不计分

1-102

法人代表、股东情况准确完整

1-103

测绘资质等级、编号、业务范围及有效期、初次取得测绘资质时间、资质升级时间等准确无误

1-104

单位性质、成立时间、组织机构代码准确无误

1-105

有与测绘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1-106

有与测绘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在职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1-107

有与测绘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属本单位所有的仪器设备

1-108

有与测绘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办公场所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