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一)(发布日期:2012年6月14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日)废止,废止日期为2012年7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5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
(国税发[2005]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现行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调整相关货物征、退税率文件规定的精神,结合海关总署2005年进出口商品税则目录,总局编制了2005年出口货物退税率文库。现予下发并放置在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服务器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