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  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司考题库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 案例趋势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筹建天津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筹建天津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银监复[2006]167号)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天津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津港计财〔2005〕3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和《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批准你公司筹建天津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须在收到此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应落实天津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金、人员、营业场所等事项,并完成公司章程、拟办业务的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工作。在筹建完成后,按照《办法》和《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向银监会提交开业申请材料。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