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杨蓉娅等33名代表:关于制定殡葬法的议案(第201号);
23、卢亦愚等33名代表:关于制定儿童福利法的议案(第369号);
24、张红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政府雇员法的议案(第301号);
25、袁敬华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国家机关编制法的议案(第394号);
26、山西代表团:关于村民委员会换届由三年改为五年的议案(第25号);
27、戴松灵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第31号);
28、周晓光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11条的议案(第36号);
29、任美琴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第37号);
30、姜健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第94号);
31、刘道崎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第162号);
32、戴仲川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第163号);
33、雷金梅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第164号);
34、俞学文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村民委员会任期的议案(第185号);
35、俞学文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增设选民资格争议法律救济条款的议案(第186号);
36、朱维芳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第214号);
37、杨成涛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第245号);
38、马登峰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第291号);
39、李云龙等33名代表:关于修改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第300号);
40、穆祥友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第324号);
41、姜晓亭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第356号);
42、邵峰晶等32名代表:关于修改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第395号);
43、赵素萍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任期条款的议案(第460号);
44、邹萍等35名代表:关于修改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11条的议案(第475号);
45、姜健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第93号);
46、于文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第330号);
47、姜健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议案(第91号);
48、刘卫星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议案(第129号);
49、徐景龙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保密法的议案(第13号);
50、孙建国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议案(第184号);
51、宁夏代表团:关于制定人民监督员法的议案(第15号);
52、陈旭等30名代表:关于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人民监督员法的议案(第87号);
53、周光权等34名代表:关于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民监督员制度作出决定的议案(第130号);
54、曹朝阳等30名代表:关于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的议案(第233号);
55、武秀峰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法的议案(第113号);
56、徐景龙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保安服务管理法的议案(第11号);
57、陈先岩等33名代表:关于制定保安服务法的议案(第303号);
58、曹大正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户籍法的议案(第323号);
59、黄美缘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户口登记条例的议案(第224号);
60、傅宏裕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海警法的议案(第342号);
61、夏之宁等30名代表:关于加快人民调解法立法的议案(第128号);
62、尤全喜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人民调解法的议案(第378号);
63、孙建国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法的议案(第368号);
64、孙桂华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司法鉴定管理问题补充决定的议案(第269号);
65、王恒勤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议案(第493号);
66、张立勇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法律救助法的议案(第463号);
67、石忠信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法制宣传
教育法的议案(第270号);
68、俞学文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社区矫正法的议案(第183号);
69、朱维芳等30名代表:关于抓紧出台社区矫正法的议案(第213号);
70、孙桂华等30名代表:关于制定社区矫正法的议案(第380号);
71、海南代表团:关于修改
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议案(第200号);
72、孙桂华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法官法的议案(第265号);
73、迟夙生等32名代表:关于修改
法官法的议案(第382号);
74、楷清海等33名代表:关于修改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议案(第165号);
75、海南代表团:关于修改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议案(第199号);
76、孙桂华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议案(第266号);
77、赵菊花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设置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的议案(第473号);
78、薛少仙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议案(第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