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种子管理局
负 责 人:张延秋
责任处室:品种管理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国际合作司、科技教育司
22.关于“建立种业发展基金,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大型骨干企业,支持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建立育种平台,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共享”
工作措施:一是配合财政部设立现代种业发展基金。二是配合财政部加强基金的运作指导和监管工作,使基金真正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撑。三是探讨支持种子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建立育种平台,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共享。
进度安排:3月,推动科研院所与种子企业签订玉米种业科企合作协议,成立科企创新公司,组织召开种子企业科技人员培训会和玉米种业科企联合试验方案专家论证会;4月,组织召开科企合作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5-6月,组织开展调研;6月,达成建立种业发展基金合作意向;10月,建立种业发展基金,签订合作意向书;10-11月,总结玉米种业科企合作经验和做法。
牵头单位:种子管理局
负 责 人:张延秋
责任处室:种业发展处、品种管理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科技教育司、农垦局、乡镇企业局
23.关于“对符合条件的种子生产开展保险试点,加大种子储备财政补助力度”
工作措施:一是配合保监会确立种子生产保险研究课题,对开展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保险所遇到困难和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相关建议。二是以杂交水稻制种保险为突破口,在安徽、湖南等地开展试点。三是加快《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和《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推动两个办法尽快出台。四是积极向财政部汇报有关工作,争取财政支持,将现有储备补贴由现行的每斤1元增加到3元。
进度安排:4月,配合保监会制订课题研究内容;5月,组织人员开展储备工作摸底调查;6月,配合保监会赴安徽、湖南等省调研;6-7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完成送审稿;10月,对安徽、湖南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保险的试点情况进行总结,提出大规模开展种子生产保险的建议。
牵头单位:种子管理局
负 责 人:张延秋
责任处室:综合处、市场监管处
协办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财务司、农垦局
24.关于“对扎根乡村、服务农民、艰苦奉献的农技推广人员,要切实提高待遇水平,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实现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相衔接”
工作措施:一是推动相关政策落实。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重点抓好基层农技人员“浮动工资”政策落实和农业行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落实。二是开展统计分析。全面了解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资待遇水平,开展有针对性的分析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三是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农技推广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对落实好“一衔接”政策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做好指导服务。积极指导各地农业部门研究制定农业事业单位,特别是基层农技推广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争取财政支持,尽快兑现农技人员的绩效工资。
进度安排:6月,组织开展农技推广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统计分析;7-8月,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其他工作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人事劳动司
负 责 人:曾一春
责任处室:劳动工资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科技教育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5.关于“大幅度增加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
工作措施:一是争取实施“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对冬小麦主产区实施“一喷三防”、东北水稻大棚育秧、南方早稻集中育秧、东北地区实施抗旱“坐水种”、西南干旱地区玉米覆膜、“稻稻油”三熟制油菜“一促四防”等关键技术应用给予补助,大力推广关键技术,有效减轻自然灾害损失。二是制定实施指导意见。会同财政部制定下发《2012年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实施指导意见》,明确政策实施范围、补助标准和对象、补助方式,提出明确要求。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财务司
负 责 人:李健华
责任处室:专项资金处
协办单位: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
26.关于“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成为公益性农技推广的重要力量,强化服务‘三农’职责,完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
工作措施:一是召开三院和相关事业单位参加的科研院所参与农技推广的座谈会,对现有的科技服务做法进行总结和提炼。二是督促三院等单位出台本单位鼓励科技人员参与科技服务的管理办法,使科技服务规范化和常态化。三是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出台鼓励全国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服务的指导意见。
进度安排:4-5月,召开座谈会;6-9月,围绕科技服务好的典型和做法开展分区域调研和座谈;10-12月,督促三院出台本单位开展科技服务的鼓励办法。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负 责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技术推广处
协办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7.关于“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承担农技推广项目,把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作考核,推行推广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
工作措施:一是总结现有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开展科技服务绩效考核成型的制度措施。二是鼓励三院制定本单位将开展科技服务绩效纳入到科研人员职务评聘和工作考核的具体办法。三是配合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制定全国的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服务绩效的工作考核指导意见。
进度安排:4-6月,开展座谈和调研;7-12月,督促三院出台本单位鼓励科技人员开展技术服务绩效的工作考核办法。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负 责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技术推广处
协办单位:人事劳动司、财务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8.关于“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鼓励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和技术合作组织”
工作措施:一是总结部属单位科技人员在农村创业,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和合作组织好的典型和做法。二是配合科技部等部门做好鼓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业的相关工作。
进度安排:4-8月,就农业部部属科研单位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业的好做法、好经验开展调研和座谈;12 月底前,做好总结。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负 责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技术推广处
协办单位:乡镇企业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29.关于“加快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重点加强面向基层的涉农信息服务站点和信息示范村建设”
工作措施:一是尽快与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建立联系,了解掌握相关工作内容、分工安排和进度要求。二是围绕我部承担任务,尽快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农业系统抓好落实。
牵头单位:市场经济与信息司
负 责 人:张合成
责任处室:信息化推进处
协办单位:信息中心
30.关于“实施卓越农林教育培养计划,办好一批涉农学科专业,加强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工作措施:积极配合教育部的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共同开展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的遴选、审批和建设工作。
进度安排: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负 责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教育处
协办单位:人事劳动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
31.关于“加大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对高等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倾斜力度,提高涉农专业生源质量”和“加大高等学校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力度”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配合教育部研究高校涉农专业学生的奖励政策和补贴标准,给予倾斜支持。二是配合教育部研究对农村地区定向招生政策。
进度安排: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负 责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教育处
协办单位:人事劳动司、财务司
32.关于“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工作措施:一是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二是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
进度安排: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人事劳动司
负 责 人:曾一春
责任处室:人才工作处
协办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财务司、科技教育司
33.关于“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鼓励涉农行业兴办职业教育,努力使每一个农村后备劳动力都掌握一门技能”
工作措施:一是依托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配合教育部开展调研,提出有关促进中等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二是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农业技能大赛,引导农业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培养高技能农业人才。
进度安排: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负 责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教育处
协办单位:人事劳动司、财务司
34.关于“积极发挥农民技术人员示范带动作用,按承担任务量给予相应补助”
工作措施:一是大力培育科技示范户,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大力培育科技示范户,给予适当物化技术补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总结各地经验模式,并加以推广。总结北京“全科农技员”、福建省“农民技术员”运行机制,并在全国有条件的地方推广应用。
进度安排:4-12月,培育科技示范户,调研总结相关模式;12月,开展工作总结。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负 责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技术推广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35.关于“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务农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
工作措施:一是制定推进农民创业的政策措施。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关于推进农民创业带就业促增收的意见》。二是加强农民创业联系点工作。建立16家农民创业工作联系点,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农民创业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按照“出台一个指导性意见、建设一批创业基地、培育一批创业典型、培训一批创业主体、建立一个服务体系”为重点开展试点。进一步总结农民创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推动全国农民创业做好政策建议储备。三是开展农民创业培训。支持各级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创业培训,提升农民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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