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一是继续组织好有关行业司局,围绕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深入论证,理清思路,研究提出一批产业共性技术问题和区域重大问题项目,补充和完善“十二五”行业科技重点项目计划。积极协调科技和财政部门,着重设立一批区域发展重大项目、防灾减灾、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等产业共性技术项目。二是进一步强化行业科技管理工作,加大对186个在研行业科技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和落实行业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等。
进度安排:
转基因重大专项:2月,开展重大课题执行情况自评估;3月,发布课题验收通知;4月,召开转基因重大专项实施推进会,编制2013年度实施计划,启动实施2012年立项课题;5-6月,发布2013年度项目课题申报指南,开展立项咨询论证工作,完成2013年度实施计划编制;7-10月,开展专项成果田间展示和宣传活动,完成2009年立项重点课题和条件能力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完成2013年立项课题预算编制工作;8-12月,配合科技部做好重大专项监督评估工作,开展重大课题中期评估和在研课题执行情况检查,开展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执法检查,完成“千人计划”人才引进遴选等工作。
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1-4月,完成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建议项目遴选;5-7月,将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建议项目报科技部、财政部;7-11月,做好协调工作,力争2013年度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项目数和经费数超过2012年度。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负 责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高新技术处、产业技术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种子管理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12.关于“优化调整种子企业布局,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
工作措施:一是严格执行《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开展“两证”清理和检查,组织省际联查,查检新的两证办法执行情况、不合格企业清理情况、两证核发程序的规范性,加大对不合格企业清理力度,淘汰一批小、弱、乱企业。二是加强种子企业指导服务。开展部颁证种子企业加快兼并重组培训和中小种子企业投融资意向摸底调查,为有意向企业牵线搭桥,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进度安排:2月,组织部颁证种子企业培训班,开展中小种子企业投融资意向摸底调查,为有意向企业牵线搭桥,促进企业兼并重组;10月,开展“两证”清理检查。
牵头单位:种子管理局
负 责 人:张延秋
责任处室:种业发展处
协办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财务司、农垦局、乡镇企业局
13.关于“加大动植物良种工程实施力度,加强西北、西南、海南等优势种子繁育基地建设,鼓励种子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在粮棉油生产大县建设新品种引进示范场”
工作措施:一是编制《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二是组织编制《种子工程建设规划(2011-2015年)》,有序组织落实种子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年度储备项目评审、再建项目监督检查,提高项目建设效率。三是编制甘肃、四川、海南等优势种子繁育基地建设规划,推进国家级种子基地建设。四是配合发展改革委,争取启动千亿斤粮食规划甘肃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四川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和海南南繁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推动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项目。五是召开制种基地建设现场观摩会。六是配合有关司局开展粮棉油生产大县品种布局信息的调研工作,做好粮棉油生产大县品种与技术需求方面的信息调查、收集与分析工作。七是编制粮棉油生产大县新品种引进示范场建设方案。
进度安排:2-3月,开展粮棉油生产大县品种布局信息的调查、收集与分析工作;4月,启动三大基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编制新品种引进示范场建设方案;5-6月,组织修改完善三大基地建设规划;7-10月,做好《种子工程建设规划(2011-2015年)》论证、修改等有关工作,开展种子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和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等有关项目前期准备工作;12月,争取年底前发布《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根据发展改革委意见修改完善《种子工程建设规划(2011-2015年)》,完成2013年种子工程建设项目可研报告评审工作。
牵头单位:种子管理局、发展计划司
负 责 人:张延秋、钱克明
责任处室:种子管理局种业发展处,发展计划司行业一处
协办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渔业局
14.关于“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益性定位,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设立公共服务岗位”和“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严格上岗条件,落实岗位责任,推行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民三方考评办法”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沟通协调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实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设施条件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全覆盖”;组织起草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强化基层农技推广岗位管理。二是研究起草关于推进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意见,进一步完善乡镇兽医公共服务机构用人机制;开展乡村兽医和村级防疫员队伍培训,不断提高乡镇动物防疫人员的服务本领。三是汇总各地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编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生产指导篇》,指导农产品生产者合理使用投入品。
进度安排:2-5月,召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现场会;6-12月,组织项目申报和实施,完善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起草推进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意见,举办乡村兽医和村级防疫员师资培训,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自查,组织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进行专项督查,编制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生产指导篇》。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负 责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政策体系处
协办单位:人事劳动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垦局、渔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全国畜牧总站、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5.关于“切实改善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条件,按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推广工作经费”和“201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农业县(市、区、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
工作措施:一是争取资金支持。争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支持,落实中央1号文件对乡镇推广机构工作经费和条件建设的政策要求。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农业部、财政部共同组织,负责总体方案制订、综合协调、政策研究、资金落实和督导检查,并对省级农业部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情况实行延伸绩效管理,确保实现“一个衔接、两个覆盖”的目标。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推动省级财政、农业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一旦发现违规现象,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是严格项目管理。加强对示范县的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奖励先进、滚动管理、末位淘汰;推动各示范县加大对技术指导员、试验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的考核力度,建立奖励和淘汰制度。五是加强技术指导。分别设立部省级农技推广专家组,负责制定技术实施方案,筛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积极开展对示范县的技术指导工作;抓紧落实2012年中央投资,指导各省农业部门开展项目申报实施准备工作,做好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与投资计划下达,加强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地方落实配套资金。
进度安排:1-2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目标任务;2-12月底前,组织项目实施,开展管理人员培训,督促各级农业部门和项目县抓好工作落实;12月底前,完成项目总结,开展项目宣传。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负 责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技术推广处
协办单位: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垦局、渔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国畜牧总站、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16.关于“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要向农业领域倾斜,继续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工作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继续开展农业科研杰出人才选拔培养,研究出台《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评选产生第一批后10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并予以扶持,举办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训班,组织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成员赴国(境)外开展培训。二是依托转基因重大专项、行业科研专项、产业技术体系和重点实验室学科群建设等,给予科研经费等支持,打造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农业科研创新团队。
进度安排:3月,组织举办首期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训班;7月,出台《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管理办法》;10月,组织评选产生第一批后10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
牵头单位:人事劳动司、科技教育司
负 责 人:曾一春、白金明
责任处室:人事劳动司人才工作处,科技教育司高新技术处、产业技术处、技术引进与条件建设处
协办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财务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科技发展中心
17.关于“制定以科研质量、创新能力和成果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职称评定标准,注重工作业绩和推广实效,评聘职数向乡镇和生产一线倾斜”
工作措施:一是依托转基因重大专项、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等重大项目实施,探索建立以科研质量、创新能力和成果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对基础研究类项目,强调理论、方法创新,注重学术引用率;对应用研究,强调实用性,注重技术使用率、成果覆盖率。二是在农技推广人员职称评审中坚持科学导向,突出在生产一线的工作实绩和实际贡献,引导农技推广人员紧贴农业生产开展推广和服务工作;开展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队伍建设情况调研,研究提出进一步做好推荐评审和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进度安排:1-6月,结合相关项目组织实施开展项目评价政策调研;7-12月,总结相关项目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以科研质量、创新能力和成果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开展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负 责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政策体系处
协办单位:人事劳动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18.关于“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拔一批大学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
工作措施:一是组织开展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情况调查,摸清乡镇推广机构目前空编数量、未来5年内自然减员等情况,了解各地对特岗人员的需求。二是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全面了解各地特别是基层对实施特岗计划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与财政部沟通协调,争取中央财政落实支持经费。四是制定实施方案,启动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做好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