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改变产销分割划区管理的状况,实行产销一体。有计划地恢复和发展前店后厂,可以一厂办多店,也可以一店办多坊。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生产单位,也要实行厂店挂钩,定点销售的办法,减少中间环节。恢复小食品批发市场,增加小食品批发工厂,较大的饭店可兼营食品批发业务,还可以发展一些搞食品批发的集体或个体的专业手工作坊,为走街串巷的个体零售户进货创造方便条件。
3.搞好生产经营责任制,克服“大锅饭”弊病。在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个人和消费者利益前提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责任到人,按照工种、职务、贡献的不同,贯彻按劳分配原则。
二、调整价格政策
1.对传统名特食品的价格,要进一步贯彻优质优价,按质论价的原则。传统名特食品的毛利率可以比普通食品高一些,一般可掌握在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左右。不同地区、不同品种,应区别对待。小城市和农村集镇的毛利率一般应低一些;消费水平高的大城市和成本小、起售点低、费工耗时多的品种,毛利率可以略高于百分之五十。传统名特食品系指名菜、著名的糕点和酱腌制品、地方名特小吃和风味食品。它们应当是选料严格,制作精细,质量优异,有风味特色,为同业所公认,在群众中享有信誉。具体品种由各地企业申报,同业评议,当地业务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审定,分期分批投放市场。
2.按照原辅料的实际成本,实行浮动价格。议价购进的原辅料,其成品销售价格,随行就市,有涨有落,适时调整。
3.传统食品定价权限应适当下放。由企业按实际成本和规定的毛利率自行核定。
4.加强领导,严格管理。企业单位既要保证名特食品的质量,又要认真改善经营管理,减少费用,降低成本,努力做到薄利多销。各级物价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防止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凡是质量达不到传统名特食品标准,名不副实的,不得按传统名特食品定价。
5.关于调整传统食品价格的政策问题,希望责成有关部门,参考上述意见,尽快研究一个办法,报请国务院批准实施。
三、组织好原料供应
1.属于国家计划供应的原料,如粮、油、糖、肉等,要责成各主管部门,照顾传统名特食品的生产需要,按质按量优先供应。计划外原料,允许企业自行采购。
2.改变统货供应方法,由主管部门根据经营传统名特食品的重点户要货计划和质量规格要求,组织货源,专点供应。
3.大力恢复和发展传统原料生产基地。企业可以同农场、农村专业队、专业户签订供料合同(包括原料和半成品)或组织农、工、商联合经营,使原料种植(养殖)、收购、加工联成一条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