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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认真做好“十五”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建立健全有权威的工作机构和专职队伍。根据中央〔2000〕3号文件关于“建立健全有权威的工作机构和专职队伍”的要求,农经工作机构不能削弱,要得到加强。各级设立的农经工作机构,应承担起相应的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和强化农经工作手段,解决好农经工作和机构队伍面临的实际困难,在业务经费等方面要采取倾斜政策。下决心改变长期以来手段落后、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要把这方面的建设内容列入各级的“十五”规划,争取在“十五”期间,逐步建立农村经济监测系统、农村经济管理电算化网络。要大力加强和认真搞好农经干部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教育和实践锻炼,使他们熟悉党的政策,善于做群众工作,具备履行职责、做好工作的能力。同时要求广大农经干部继续深入基层,牢固树立“三个代表”的思想,热心为农民群众办事,做农民群众的贴心人,把党的温暖传送到亿万农户。

  (三)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工作制度。为确保党的农村基本政策落到实处,必须建立起“三项”工作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根据农经工作的任务和目标,明确岗位责任和工作职责,该管的事一定要有人管,一定要管好,要为政策落实打好基础;建立工作规章制度,要制定一整套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财务管理三项政策的制度措施,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科学的操作规程和有效的工作方法,照章办事,规范操作,要为执行政策经常化创造条件;建立快速准确的信息反馈和办案制度,要根据农经工作中涉及的农村热点和焦点问题,建立经常性的观察联系点和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信息反馈渠道,及时预测和发现问题苗头,及早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做到及时反映、妥善解决,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四)搞好法规制度建设。要按照中央精神和人大、政府的统一部署,逐步形成有关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集体财务资产的法律法规建设,使三大管理工作尽快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和制定农民专业经济合作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政策和相应的法律法规。
  (五)加强调查研究。“十五”期间,要组织力量对涉及农经工作的一些重大和深层次问题进行系统地调查研究,以推动各项农经工作不断深入。同时,要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变化和信息化的新要求,继续加强农经统计这项基础工作,以农民收支统计为重点,及时准确地反映农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计算机处理数据的能力和综合分析水平,更好地为农经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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